女子浙江跳江漂至江蘇事件

女子浙江跳江漂至江蘇事件

2014年3月7日3時13分,浙江富陽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一男子報警稱,他的妹妹董某可能從富陽大橋邊跳江,岸上只看到她的車子及鞋子。接警後,富陽市公安局三山派出所民警立即攜帶救援裝備趕赴現場,水上派出所也隨即派出搜救船隻,迅速對附近江面和沿岸展開搜救。

事件描述

3月8日晚,細心的民警發現了疑點:3月7日凌晨1時許,在董女士“跳江自殺”地附近,曾有一可疑車輛逗留,經進一步調查發現該車確與董女士行蹤有關。

富陽公安局政治部陳主任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富陽到泰州,從水上走要1個星期以上,兩天是肯定無法到達泰州的。

發現警方已介入調查,3月9日凌晨,董女士讓其朋友將她送到江蘇泰州,向當地警方“求助”,通知家屬將自己接回富陽。

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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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0日,董女士向富陽警方揭開了謎底:因家庭矛盾,想用假自殺的方式“教訓”下老公,於是自導自演了“跳江自殺”的鬧劇,之後請朋友將其送至外地躲避。獲知警方介入調查後,為了自圓其說,於是又編造了“跳江被船老大相救送至泰州”的離奇經歷。

處罰結果

董女士也因自己愚蠢的行為受到了懲罰,因擾亂公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昨天,富陽警方對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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