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宣誓

奧林匹克運動會開幕式中一項傳統的莊嚴的儀式程式,用以表示運動員以高尚的奧林匹克精神參加比賽的決心。

歷史淵源

在古代奧運會上,為了保證選手不採用不正當的手段取勝,在運動會開始前都要舉行隆重的莊嚴的宣誓儀式。宣誓儀式一般是在眾神之王宙斯的祭台前進行。前幾屆現代奧運會沒有宣誓儀式,1913年在顧拜旦的倡議下,並由他親自擬詞,國際奧委會決定從1916年第6屆奧運會開始,在開幕式上舉行運動員宣誓。但因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第6屆奧運會停辦,運動員宣誓到1920年第7屆奧運會才得以實行,並在以後的歷屆奧運會上沿襲下來。

運動員宣誓

運動員進行宣誓儀式的場面十分壯觀。開幕式中在奧林匹克聖火被點燃之後,各國代表團的旗手們在講台前圍成半圓,由東道國家一名運動員左手持奧林匹克旗的一角,舉右手莊嚴宣讀以下誓詞:我以全體運動員的名義,保證為了體育的光榮和我們運動隊的榮譽,以真正的體育道德精神參加本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尊重並遵守指導運動會的各項規則。代表全體運動員宣誓的榮譽,一般由主辦國奧委會決定給予本國一位最優秀的運動員。

裁判員宣誓

1968年,國際奧委會決定在奧運會的開幕式中增加裁判員的宣誓。由奧運會主辦國奧委會推選一名裁判員代表全體裁判員宣誓,其誓詞如下:我以全體裁判員和官員的名義,保證以真正的體育道德精神、完全公正的態度,執行本屆奧運會的職務,尊重並遵守奧運會的各項規則。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