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的一種契約管理方式。英格蘭的約克郡及米德爾塞克斯,均設有某種文據可在那裡進行登記,以保護買方和抵押人的登記機構。在這些登記機構中,可以依照《土地負擔法》對各種土地負擔進行登記,以此來將這些土地負擔公諸於世,並保護著那些影響土地的,但並非以財產檢查或產權調查所定能發現的權利和權利要求。賣據是必須進行登記的,尤其是涉及土地處分的賣契。土地的處分必須予以登記,才能有效地轉移該土地的合法權。在蘇格蘭,可以由於下述3種目的之一種或多種而將契據登記:為了契據的執行,或為了契據的保存,或為了契據的公布。為了契據的執行而登記,是將契據記錄在有關法院的文簿之中,以便法院將來的執行。為了契據的保存而登記,是將契據送到公共登記處予以登記,並將其保存在一個公共機關內,以免其丟失或毀壞。為了契據的公布而登記,則主要是同那些影響土地權利的契據有關;自1617年以來,此類契據便在象徵性土地產權轉讓登記點局中進行登記,因此,這些契據便可為公眾所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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