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新聞宣傳、廣播電視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根據法規政令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組織、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工作;把握正確輿論導向,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二)研究廣播電視宣傳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定各個時期宣傳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報導重點;組織協調廣播電視系統的重大宣傳報導活動;領導和管理各鎮廣播電視站,統一組織和管理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
(四)按國家廣電總局和省廣電局的總體規劃,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專用頻段的規劃安排,頻率、頻道的指配和啟用,規定發射功率等技術參數;參與制訂全市信息網路的總體規劃。
(五)管理全市廣播電視科技工作;制定有關技術政策和標準,指導和協調廣播電視系統高新技術的科研和開發;評定、申報科研成果並推廣套用。
(六)負責社會閉路電視系統、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大螢幕電視、營業性電視攝像服務。
(七)管理和指導本系統涉外和涉台事務,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對外宣傳工作,負責與國外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廣播電視的交流與合作工作。
(八)研究制定發展廣播電視產業的具體政策,領導、管理中心所屬廣播電視事業和經營單位開發廣播電視資源,增強廣播電視系統的綜合發展能力;組織制訂基本建設標準,審核各項經費的預算、收支、撥款及決算。
(九)加強全市廣播電視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廣播電視系統的人才隊伍建設;研究和推進廣播電視系統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廣播電視中心設6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人:陳棟
協助中心領導處理日常行政事務;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信訪、“兩會”議案提案答覆、消防安全保衛和後勤服務等工作;協助中心領導編制全市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的長遠規劃、年度計畫。協助中心領導抓好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群團、職工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管理和職稱評聘等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
負責人:李玲飛
負責編制並實施市廣播電視中心的年度預決算,審核和管理各項年度事業經費及專項資金;負責制定和實施財務、統計、基本建設、資產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指導、檢查、監督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負責第三產業經營管理工作。
(三)電視總編室
負責人:盧毅
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寧波市和市委、市政府的宣傳方針、政策和重大事件的宣傳精神,把握宣傳基調和輿論導向,指導全市電視宣傳工作;負責電視重大宣傳活動的規劃、組織、協調和檢查,審查電視劇和錄像製品等文藝節目,研究電視宣傳工作的改革。
(四)電台總編室
負責人:張永康
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寧波市和市委、市政府的宣傳方針、政策和重大事件的宣傳精神,把握宣傳基調和輿論導向,指導全市廣播宣傳工作;負責廣播重大宣傳活動的規劃、組織、協調和檢查,審查廣播劇和錄音製品等文藝節目,研究廣播宣傳工作的改革。
(五)技術科
負責人:楊永革
負責貫徹執行廣播電視技術政策、法規,制訂全市廣播電視技術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市廣播電視技術工作,推廣先進科技成果;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工程的設計、建設、驗收、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廣播電視設備的選型、配置、檢修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製作、播出、傳輸和網上增值業務的開發,負責有線電視收費管理,向用戶提供優質服務;承擔技術資料統計、管理工作;負責技術培訓等工作。
(6)社會管理科
負責人:周世盛
負責研究農村廣播電視的發展規劃,制訂農村廣播電視實施計畫,對農村廣播電視站的各項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考核,組織建設農村廣播電視工程,負責農村廣播電視站的相關費用的結算與收繳,負責農村廣播電視站的財務審核工作;負責賓館、飯店、涉外企業閉路電視、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及大螢幕電視、VCD刻錄、營業性電視攝像等服務項目和經營單位設立的審批及管理;負責廣播電視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輸的視聽節目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