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事件
“該怎么證明我媽是我媽!”這是市民陳先生準備出境旅遊時遇到的尷尬事。很多人都遇到過類似的證明:要證明你爸是你爸,要證明你沒犯過罪,要證明你沒結過婚,要證明你沒有要過孩子,……這樣那樣的證明,聽起來莫名其妙,辦起來更讓人東奔西跑。浙江諸暨一市民為了補辦一張火化收據證明他母親被火化,他在4年間跑了8趟殯儀館仍未能成功。當地鎮政府回應稱,已簡化程式,幫助當事人解決問題。
存在問題
據統計,從娘胎里的準生證,到死後的骨灰存放證,人生不足百年,僅常用證件就一百多個。把辦證所需時間和費用累加,無疑天文數字。更讓人窩火的是,證明過多過濫過奇主要是針對普通民眾,對某些有權有勢者而言,別說“證明我媽是我媽”了,假身份證、假護照都不成問題。一邊“吃拿卡要”成風,一邊擺出“按規定辦事”的姿態,這並不罕見。
表面上,這因為原本應由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相互核實,但同級職能部門之間卻互相推諉,誰也不願擔責。各職能部門就像一個個行政“堡壘”、信息“孤島”,相互隔絕,壁壘森嚴,讓百姓跑斷腿。
2015年5月14日,據公開報導整理,在曝光28起“奇葩證明”事件,其中,證明親屬關係的有11起,所占比例超三成。除了“證明你媽是你媽”,“證明我女兒是我女兒”、“我爸是我爸”也陸續被媒體報導。除證明親屬關係外,死亡證明也有6起,占21%。在這28起事件中,涉及15個單位,包括:房產局、土地局、民政局、公安部門、社保部門、計生部門、氣象局等。
據《人民日報》2015年4月8日報導,落戶北京的陳先生一家準備出境游,需要明確一親人為緊急聯絡人,他想到自己親媽。問題來了:他需提供他母親是他母親的書面證明。可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戶口簿,早就沒了陳的信息。更奇葩的是,陳先生向旅行社交了60塊後,就不用再證明了。
反映問題
證明的奇葩之處雖讓人啞然失笑,但卻反映了一個社會問題。開具手續繁多的證明,不僅會讓居民在工作生活中造成麻煩,也會讓社區進入兩難的境地:開證明需要自己負責,不開證明會給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麻煩。現在法律越來越健全,各個機構為了逃避責任會催促居民到自己所在的社區開各類證明,這才造成了現在奇葩證明紛飛的局面。把責任一味推給社區和居民終不是長久之計,做到信息共享,簡化辦事內容和程式才是正理。
解決辦法
根治證明過多過濫過奇問題,當務之急要打破各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壁壘。從某種程度上說,打破行政壁壘就首先要破除部門“利益壁壘”,難度可想而知。權力部門化、部門利益化、利益行政化,向來是行政管理體制的頑疾,也是簡政放權的重點和難點。這些大大小小的證明,都是權力的象徵,每一次辦證都彰顯了權力的存在,想讓部門簡政放權無異於割肉。
打破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壁壘,根治“奇葩證明”過多過濫問題。各級政府部門應列出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讓民眾看明白有多少證必須辦、由誰負責辦、具體怎么辦、辦不好誰擔責等,根治辦證多、辦證難問題。
清理行動
公安部已部署各地認真清理本地有關戶籍證件使用管理的政策規定,全面梳理證明的種類,該取消的要取消,該合併的要合併,必不可少的證明要清楚告知。對於能夠憑戶口簿、身份證證明身份及親屬關係的,一律不得要求公民出具其他戶籍證件。
2015年5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在討論確定進一步簡政放權、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類別時,李克強總理痛斥某些政府辦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