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
《三國志·吳志·周瑜傳》:“竊惟陛下欽明稽古,隆於興繼,為胤歸訴,乞丐餘罪,還兵復爵,使失旦之雞,復得一鳴。”
典故
三國時期的吳國大都督周瑜育有一女兩男,他的女兒嫁給了吳國太子孫登。大兒子周循拜騎都尉,娶了吳國公主。二兒子周胤,開始被拜為興業都尉,娶吳宗室的女兒為妻,領兵千人,屯住在公安。黃龍二年(公元229年),又被封為都鄉侯。可以說,周瑜一門與孫吳皇室關係十分地緊密。後來,周循英年早逝,只剩下周胤在朝中任職。
由於周瑜生前軍功卓著,因此周胤在朝中也很受孫權器重,被封為高官。但是,周胤並沒有全心全力地輔佐孫權,他每天花天酒地、肆意玩樂,不好好處理政事,最終因為觸犯律法,被貶謫為庶民,發配到廬陵郡。
赤烏二年(公元239年),諸葛瑾和步騭為了替周胤求情,聯名向孫權上疏。他們在奏疏中說:“周瑜將軍過世後,承蒙皇上的恩惠,他的兒子周胤能受封為將軍。可周胤未能感念皇上,將所蒙受的恩惠當做福氣,好好為國家效力,反而縱情聲色、任意妄為,確實不該。但周瑜將軍是東吳建國功臣,深受百姓愛戴,他剛剛辭世,您就將他的兒子貶為庶民,恐怕這樣做會很難讓百姓接受。臣等希望皇上能念在昔日周瑜有功於國的情分上,對周胤法外施恩,赦免他的罪過,讓他官復原職。讓誤時報曉的雄雞,還能有重新啼鳴報曉的機會!”看完諸葛瑾和步騭的奏疏,孫權不無感慨地對他們二人說:“你們奏疏中所說的與我所想的完全一樣。昔日公瑾為國效力,他的功勞我怎么可能忘記?想當初,周胤年少無功時,我就封他為官,給他手下調派精兵,這不都是念及公瑾的功勞嗎?可他卻仗著公瑾的權勢,任意妄為,我多次苦心勸誡,他都不知悔改。這次他是觸犯律法,不便立即讓他返回朝中。我想,讓他在外面吃些苦頭也是好的,這樣或許他就能痛改前非了。”繼諸葛瑾和步騭之後,朱然、全琮等人也相繼向孫權上疏,請求孫權赦免周胤,讓其返回朝中。孫權最後看在這么多朝臣為周胤求情的份上,最終答應赦免周胤。可是赦令未到,周胤就已經病死在廬陵郡。
後來,“失旦之雞”這一典故,用以指人怠忽職守,或指錯失好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