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管理局

太湖流域管理局是水利部在太湖流域、錢塘江流域和浙江省、福建省(韓江流域除外)範圍內的派出機構,代表水利部行使所在流域內的水行政主要職責,為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1927年中華民國政府成立太湖流域水利工程處,1929年撤銷。同年成立太湖流域水利委員會,1935年併入揚子江水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於1950年成立太湖工程處,1955年併入長江流域規劃辦公室,1963年成立太湖水利局,1966年後撤銷。1984年成立太湖流域管理局,曹士傑任局長。

太湖流域管理局

正文

中國太湖流域水資源綜合規劃、 協調開發、 統一調度和工程管理的專職機構,屬水利部派出機構,駐地上海市。1927年中華民國政府成立太湖流域水利工程處,1929年撤銷。同年成立太湖流域水利委員會,1935年併入揚子江水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於1950年成立太湖工程處,1955年併入長江流域規劃辦公室,1963年成立太湖水利局,1966年後撤銷。1984年成立太湖流域管理局,曹士傑任局長。管理局主要任務是:①編制流域水資源綜合開發利用規劃;②調解處理流域內省與省(直轄市)和各部門之間的水利矛盾;③負責流域內主要河流的防汛調度和水源分配調度工作,統一管理跨省(直轄市)主要河流和水利工程;④負責水質監測工作,對水污染防治進行監督管理;⑤代水利部管理流域內中央直屬水利建設項目,代部審批或審查地方水利規劃和工程設計。太湖流域管理局成立後,主要進行太湖流域治理規劃,太浦河、望虞河工程規劃設計等前期工作,同時進行流域內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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