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晉源區計畫生育局

(一)綜合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 (四)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 (八)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機構職責

根根據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印發的《晉源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並字[2004]6號),晉源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綜合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根據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法規,草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規章草案和實施方案,並監督實施;推動有關部門制定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社會經濟措施和社會保障制度,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二)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組織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遷移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協同有關部門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根據區人民政府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編制全區人口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本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負責與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的統計、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抽樣和專項調查,參與分析研究全區人口統計數據。
(三)組織實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規劃;協同有關部門研究實施生殖健康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
(四)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
(五)負責管理計畫生育和生殖健康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落實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優生優育、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等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預防愛滋病等宣傳和服務工作;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避孕藥具發放。
(六)編報區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經費支出的預、決算及避孕藥具需求計畫;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
(八)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九)承辦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區計生局下設5個科室:辦公室、科學技術科、宣傳教育科、流動人口科、基層基礎科。
辦公室
組織協調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和法規草案;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報告;協助局領導協調機關工作;負責會務組織;擬定全區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及專業技術人員教育培訓規劃;負責行政複議工作;承辦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文電處理,督促檢查,秘書事務,機要保密,檔案管理,接待聯絡,安全保衛,機關後勤工作,負責局機關的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辦理提案和議案。編制區級行政費、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費預決算;指導、監督、檢查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工作,並就固定資產實施財務管理。
科學技術科
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和計畫生育服務網路的規劃管理;負責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執業許可證件的審批、校驗;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事故、併發症、不良反應和病殘兒醫學鑑定及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的管理;對計畫生育技術、藥具發放和零售市場進行指導、監督;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擬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和規範;組織計畫生育科技項目的套用性研究和推廣工作;配合衛生部門擬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規劃。
宣傳教育科
制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學習宣傳貫徹黨和政府的計畫生育方針、政策;負責計畫生育宣傳教育網路管理,指導基層普及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知識,規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管理;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理論研究;協調宣傳、新聞、文化等部門開展計畫生育宣傳;負責廣播、電視、報刊的新聞報導審查。
流動人口管理科
負責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制定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規劃;指導、監督國家和省、市有關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政策規定;組織指導本系統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的行政執法檢查,協調公安、工商、勞動、城建等相關部門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開展綜合稽查。
基層基礎科
研究制定全區人口發展戰略,編制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和年度計畫草案;擬定全區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實施人口計畫相關的管理措施;實行計畫生育定期統計報表制度,組織和管理計畫生育專門統計調查,檢查計畫生育統計制度執行情況和統計數據質量,考核評估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

地理位置

位於山西太原市晉源區晉源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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