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區劉家堡鄉

太原市小店區劉家堡鄉

太原市小店區劉家堡鄉位於山西省太原市,下轄有綜治辦、綜合辦、黨建辦等機構。

領導班子

李天亮(鄉黨委書記):主持黨委全面工作;

榮傑鋒(鄉黨委副書記、鄉長):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包河灘村;

郭晉明(鄉黨委副書記、人大主席):主持鄉人大全面工作,分管人大、政法、綜合治理、司法、矛盾排查、科技、衛生,具體分管人大辦公室、綜治辦、司法所、矛排辦、合醫辦,包王吳村;

鄭德勇(鄉黨委副書記、政協聯絡組長):協助書記分管計畫生育、統戰、對台、“610”、民族宗教、督查、審計、機要保密、黨建、機關學習、群團,聯繫政協,分管黨建辦、計生辦、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工商聯、殘聯,包洛陽村;

劉子英(鄉黨委委員、紀檢書記):主持鄉紀委全面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廉政、信訪穩定、應急、民政、太中銀工程,具體分管紀檢辦、信訪辦、民政辦,包東柳林村;

郭拉法(鄉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分管人民武裝、雙擁、老幹部、老年工作、辦公室、機關食堂、檔案、史志,分管武裝部、老齡辦、綜合辦,包西里解村;

白彩虹(鄉黨委委員、工會主席):分管工會、意識形態、宣傳通訊、精神文明、蔬菜、畜牧,分管畜牧獸醫站、蔬菜辦,包東里解村;

龐麗花(鄉黨委委員):分管組織、考核,包監軍莊村;

郭峻岭(鄉政府副鄉長):協助鄉長分管工業經濟、財稅、勞動保障、商貿、發展計畫、重點工程、招商引資、統計、物價、安全生產、環保、電業,具體分管發展經濟辦、安全生產辦、環保辦、統計辦、電管站,包石溝村;

韓建紅(鄉政府副鄉長):協助鄉長分管最佳化環境、城管、國土、規劃、環衛、防震減災,具體分管土地所、城建規劃辦、環衛所,包南馬村;

周愛生(鄉政府副鄉長):協助鄉長分管交通、交安委、文化、體育、教育、文物、旅遊,具體分管交管所、交安委、文體站、教委,包西草寨村。

吳志勇(鄉政府副鄉長):協助鄉長分管新農村建設、農業、林業、水務、農機、農業開發,具體分管農業辦、水管站、農機站、農經站、林業站,包西柳林村;

李 健(鄉司法所所長):協助吳志勇做好各項工作,包東草寨村;

郭永生(鄉綜治辦主任):協助郭峻岭做好各項工作,包劉家堡村。

職能

鄉黨政機構具有黨委和政府兩種職能,黨委領導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針政策的領導,幹部的選拔,考核和監督,經濟和行政工作中重大問題的決策。鄉政府是基層國家行政機關,行使本行政區的行政職能。

一、黨委工作職責:

1、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堅決貫徹執行。

2、保證監督職能。

3、教育和管理職能。

4、服從和服務於經濟建設的職能。

5、負責抓好本鄉 黨建工作、群團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新聞宣傳工作。

6、完成區委、區政府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政府職能

1、制定和組織實施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計畫,制定資源開發技術改造和產業結構調整方案,組織指導好各業生產,搞好商品流通,協調好本鄉與外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抓好招商引資,人才引進項目開發,不斷培育市場體系,組織經濟運行,促進經濟發展。

2、制定並組織實施村鎮建設規劃,部署重點工程建設,地方道路建設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的管理,負責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政、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綜合性工作,維護一切經濟單位和個人的正當經濟權益,取締非法經濟活動,調解和處理民事糾紛,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

4、按計畫組織本級財政收入和地方稅的徵收,完成國家財政計畫,不斷培植稅源,管好財政資金,增強財政實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設,豐富民眾文化生活,提倡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破除陳規陋習,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

6、完成上級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司法所

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複雜民間糾紛;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非監禁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幫助;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鄉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人民政府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

綜治辦

1、對轄區內各單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行檢查督促,開展安全文明小區建設,協調、指揮公安部門開展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2、協助公安部門做好出租屋承租人信息採集和反饋工作。

3、掌握轄區出租屋人口信息,協調有關部門規範管理出租屋人口。

4、維護社會治安穩定,負責禁毒、610工作。

5、完成上級有關部門和街道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辦

起草、審核以鄉黨委、鄉政府名義發出的檔案、電報。辦理上級來文、來電及交辦的事項;根據政府各部門向政府請示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呈政府領導審批。檢查、反饋政府各部門對國務院、省、市、區政府檔案和鄉政府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及鄉政府領導重要指示等的具體執行情況;根據鄉政府領導的指示或辦文的需要,組織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負責鄉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對會議決定的事項進行交辦,並督促落實。協助鄉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鄉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組織調查研究,向鄉政府領導提出工作建議。負責政府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和聯絡工作。負責收集整理信息,準確及時地向政府領導反映情況,提出建議;負責行政機構辦公自動化的規劃、組織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人民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處理工作;負責安排機關值班工作;做好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辦理政府交辦的其他事宜。

黨建辦

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隊伍建設,黨員、幹部的培訓管理,村級幹部隊伍建設,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的學習、宣傳、貫徹和落實,黨風、黨規、黨紀和廉政建設,群團組織,信息撰寫報送等工作。

財政所、託管中心

負責鄉財政收支預算、預算外資金管理、農業稅收征管、支農資金的發放和回收工作;做好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鄉財務支出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及鄉直撥款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農村稅費改革工作。

計生辦及計生服務站

負責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宣傳計畫生育政策、法規和避孕、節育、優生優育與科學知識;開展計畫生育情況監測和節育技術服務;負責計生藥具的管理和發放;培訓村級計畫生育業務人員;提供生殖健康和優生優育等諮詢;建立健全計生服務台帳。

民政辦公室

負責落實國家各項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組織制定本鄉民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實施、承擔退伍軍人安置、擁軍優屬、榮轉、殘疾軍人優撫安置工作、負責社會救濟扶貧,查報災情,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工作

農業辦

1、 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

2、 有害生物病蟲害,農業災害的監測、預報、防治和處理。

3、 農業生態環境和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監測、監管。4、 農業科技推廣與套用。

5、 農業公共信息和培訓教育服務。

6、 實施無公害優質農產品,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林業站

對縣林業部門負責, 密切配合宣傳;貫徹國家林業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完成各項林業生產任務。負責轄區內林業採伐限額審核,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管理。

畜牧站

負責發展畜牧新技術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工作、全鄉畜牧疫病防疫監測及上報工作、全鄉動物及其產品檢疫監督管理工作、全鄉種蓄禽管理工作、全鄉畜牧獸醫工作站的管理工作、全鄉獸藥,飼料及飼料加劑的監督管理工作。

文體站

負責民眾文化工作,組織輔導業餘文化活動,培養業餘文藝人才,挖掘整理民間文化藝術;抓好文化市場管理建設工作。

農機站

認真落實省人民政府,省人大頒布實施的有關農機安全監督管理法規,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為建設優質、高產、高效農業服務,為農機化服務,為農民服務的原則,以熱情的服務,一流的工作,讓機手滿意,讓政府放心。

城建、土地辦

負責國土資源、城建規劃、環境保護等工作。積極宣傳《土地法》,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和確權發證工作,妥善處理土地糾紛,搞好城建規劃,做好土地、礦產、城建巡查工作。

合醫辦

1、負責宣傳、發動、組織轄區內農民參加合作醫療;

2、做好參合農民的登記、建立參合農戶的家庭台帳,及時完成參合農民資料的計算機錄入工作;

3、按照規定收繳參合農民的個人繳費和接受社會各界的扶持資助金;

4、建立健全參合農民合作醫療檔案,發放《合作醫療證》,妥善保管參合農民的原始資料;

5、組織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參合農民的醫療費用的補償審批兌付;

6、負責對意外傷害責任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7、定期匯總參合農民補償費用資料,及時與區合管辦進行機構間的結算手續;

8、指導和監督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的運行管理。

婦聯

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教育、引導婦女增強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成為有理想、有思想、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新女性。

2、向黨和政府反映婦女民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代表婦女在基層政權建設中發揮民主,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作用,推進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落實。

3、開展各項活動活動,提高婦女思想道德素質、科技文化素質、民主法制素質,弘揚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

4、宣傳、普及有關婦女兒童的法律和法規知識,反對一切歧視、侵犯、虐待婦女兒童的不良現象,配合有關部門打擊拐賣婦女兒童、嫖娼、賣淫、賭博、吸毒等社會醜惡行為,維護社會穩定、推進依法治國。

5、宣傳科普知識,環境保護知識,婦幼保健知識,宣傳優生、優育、優教,提高婦女兒童健康水平和親職教育水平,積極開展“雙合格家長”培訓班。

統計辦

718">1718">、認真執行《統計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統計法規,依法對本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和統計諮詢意見,實行統計監督。

2、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統計工作,管理農村基層統計報表和地方綜合性的各項統計數據,保證統計數字準確性、及時性和客觀性。

3、執行國家統計的統計報表制度,準確、及時、全面地完成國家和上級統計部門規定的統計表及布置的統計調查任務。

4、蒐集、整理、提供本鎮行政區域內各單位的歷史和現實統計資料,發布本鎮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

718; mso-fareast-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718"> 5718">、調查研究本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情況,對計畫完成情況實施統計監督,進行統計分析和統計預測,為制定政策,指導工作提供可靠依據。

718; mso-fareast-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718"> 6718">、加強農村統計基礎工作,建立健全全鎮企業各類統計台帳,負責基層統計網路建設,對基層統計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7、完成鎮政府布置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8、負責對基層統計工作進行統計和業務指導。

718">環保所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及規定。

2、大力宣傳環保法律法規,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

3、依法對轄區內的新建項目和排污單位進行檢查,並向區環保局報告。

4、對本轄區內的排污企業的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情況、排污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5、對本轄區內新建項目的“三同時”執行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6、對本轄區內的環境污染事故、污染糾紛進行調查處理。

7、建立健全污染源檔案,熟悉掌握企業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情況和排污狀況。

8、負責本轄區的“秸稈禁燒”工作。

9、完成主管和上級環保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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