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971年該館藏量已達308361冊,為解決書庫問題,經市領導批准,於1973年開始分年投資共40萬元,在原圖書館舊兒童閱覽室址南側,擴建起一座二層書庫樓房,總面積1540平方米,至1979年竣工,還新建了100平方米的鍋爐房。
1982年將原在府東街的外借處及其書庫,全部搬移到新建的書庫樓內。後半年正式向讀者全面開放,同時將府東街房屋改為少年兒童閱覽室。
1984年5月兒童公園修建天文台,市政府通知將舊二樓拆除,導致館舍面積減少了200平方米。
太原市圖書館是一所綜合性公共圖書館,新館工程市委、市政府極為重視,把它列為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的重點工程、標誌工程。工程於1997年5月正式開工建設,並於2000年底基本竣工。
2001年9月29日,太原市圖書館新館1-2層開始試運行。2002年9月30日,新館全面向社會開放。
場館管理
太原市圖書館現有職工96名,其中大專以上學歷82名,約占職工總數的85%,中級以上技術職稱35名,約占職工 太原市圖書館總數的36%。優良的人員素質確保了為讀者提供優質高效、多功能、高層次的文獻信息服務。
太原市圖書館新館的使用已成為太原市歷史、文化、文明的重要標誌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內設借閱部、報刊部、采編部、計算機部、信息部、輔導部、地方文獻部、古籍部、辦公室、保衛科、少兒部、培訓部、信息諮詢服務中心13個部門。
館藏資源
藏書達70萬冊,開設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少兒、現報刊、地方文獻、工具書、港台、稽藏、特藏等11個開架借閱室和2個自習室。開通了市圖書館網站,設有多媒體視聽室、資源共享室、電子閱覽室和一個多功能報告廳,實現計算機現代化管理,為太原市民提供借閱、諮詢、信息查詢、網上視聽、資源共享和社會教育等服務。
取得榮譽
被命名為太原市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法制教育基地;2001年至2005年連續五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單位標兵”光榮稱號;被國家文化部評估命名為地市“一級圖書館”;被國家文化部和人事部評為“全國文化工作先進集體”;被市婦聯授予“三八紅旗集體”,被太原市勞動競賽委員會授予集體二等功。
場館規模
太原市圖書館新館位於濱河西路北段,占地面積30畝,建築面積21000平方米,設計藏書200萬冊。主建築六層,數字圖書館採用國際趨向的方型體型,與主體相連線的還有一個多功能報告廳。主樓前的廣場中心建有旱噴泉,周邊是園林綠地,環境幽雅靜謐。現代化設備的配置、先進的管理手段以及各種功能閱覽室的開放,為讀者提供快捷、方便的檢索和借閱服務,通過遠程通訊線路局域聯網,達到圖書、報刊及其它文獻資料的資源共享。另外,各種載體和新技術可以使讀者獲取圖文、聲像等多種媒體提供的信息。
太原市圖書館新館正式運行後,海子邊兒童公園內舊館舍曾作為太原市8萬名學齡前兒童和40餘萬名中國小生讀書學習、文化娛樂活動的場所,為太原市少年兒童創造一個良好的校外素質教育環境。2005年根據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舊館拆除,作為過渡暫遷回新館,並開設了少兒閱覽室。
部門設定
辦公室
負責全館黨務、行政、業務的綜合管理工作,包含人事、財務勞資、檔案、文秘、宣傳報導、雙擁和老幹部工作及車輛管理行政用品購置、領用等工作內容。
行政保衛科
負責水、電、暖維修及消防器械和設備的保管、維修、使用、安全保衛及衛生保潔工作。
采編部
負責全館中外文圖書資料、古籍和連續出版物的採購、徵集、登錄、以及圖書的分類、編目、加工、銷注,並負責館際間圖書交換、捐贈圖書接收工作。
借閱部
負責典藏、借閱圖書的流通,為讀者推薦圖書,指導讀者利用微機進行檢索,並進行剔舊,修補破舊圖書,組織讀者目錄。
報刊部
為讀者提供開架、半開架,閉架報刊借閱服務,並做好過報刊的裝訂和入藏。
培訓部
指導本地區圖書館網路建設,總結、交流本地區圖書館工作經驗,配合形勢開展各種宣傳活動,促進基層圖書館業務工作規範化和標準化。負責學會的各項工作。安排各類培訓、讀者活動,搞好分館建設。組織舉辦各種類型的社會培訓教育活動。以拓寬辦學渠道,豐富辦學內容,提高辦學質量為宗旨,為社會廣泛培養人才。
古籍部
負責古籍圖書的管理、保存及保養善本。收集整理古籍文獻、協助讀者查閱所需歷史資料,為特定讀者提供特藏文獻查閱等服務。管理港台閱覽室。
計算機部
負責館內區域網路,內線電話網,計算機軟、硬體系統維護及開發,及網站建設等工作。
信息部
為讀者提供聲像視聽、文化資源共享工程影視放映等各項活動,開展電子閱覽服務等。同時負責收集、整理、製作各種信息。
少兒部
為少年兒童提供外借、閱覽服務,組織少兒培訓和少兒讀書活動。
地方文獻部
負責地方文獻的徵集管理、保存以及地方文獻的信息開發工作,管理地方文獻、稽藏、工具書、人大法等閱覽室協助讀者查閱並提供閱覽服務。
信息諮詢服務中心
信息諮詢服務中心為自收自支全民事業編制,負責開展信息諮詢服務、讀者服務、信息開發以及協調與其它圖書館之間的工作;指導圖書館及基層館的業務建設和經營服務等工作。
服務指南
普通借書證
藍證
每次外借圖書2冊(不超過押金情況),借期為30天,交納押金50元,工本費和資料保護費10元,有效期限借閱為一年;
紅證
每次外借圖書4冊(不超過押金情況),借期為30天,交納押金100元,工本費和資料保護費20元,有效期限為一年;
以上兩種借書證可在借閱室及閱覽室外借(在確定的可外借圖書範圍內)或閱覽圖書,並可持證進入自習室。
普通閱覽證
粉證(年證)只具有閱覽功能,不繳押金,交納工本費和閱覽資料保護費10元,有效期限為一年。
白證(月證)只具有閱覽功能,不繳押金,交納工本費和閱覽資料保護費2元,有效期限為一個月。
以上兩種閱覽證可在各借、閱室進行閱覽,也可持證進入自習室;
集體借書證
每個借書證所借圖書冊數的總金額不得超過本證押金數額,集體借書證借書冊數、費用需協商確定。
電子閱覽室閱覽卡:閱讀卡工本費10元。
開館時間
社科借閱室(中文流通庫一)、自科借閱室(中文流通庫二)、少兒借閱室、現報刊一、二閱覽室、自習室、辦證處:
周一:8:00——12:00 周二—周日:8:00-—18:00(中午不休息)
過報刊閱覽室、稽藏閱覽室、地方文獻閱覽室、工具書、地方志閱覽室、古籍閱覽室:
周一:8:00——12:00 周二—周五:8:00——12:00 14:30-—18:00 周六、日關閉
電子閱覽室:周一:8:00——12:00 周二—周日:8:00——12:0014:30——18:00
資源共享室:周一:8:00——12:00周二—周日:8:00——12:00 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