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要論

封面為杏黃紙,有龍鳳紋邊飾,中刻“天理要論”,上端刻“太平天國甲寅四年新刻”。 正文前冠“旨準頒行詔書總目”,列書二十一部。 Medhurst)所著《天理要論》一書前八章而成,但對原著做枝節性更改,如將原“且有天地之間,先有上帝”一句改為“且天地之內,必有上帝”;又將“萬靈”改為“萬人”等。

封面為杏黃紙,有龍鳳紋邊飾,中刻“天理要論”,上端刻“太平天國甲寅四年新刻”。正文用毛邊紙刻印,共二十五頁。正文前冠“旨準頒行詔書總目”,列書二十一部。
此書是太平天國截取倫敦傳教會傳教士麥都思(Rev.Walter Henry Medhurst)所著《天理要論》一書前八章而成,但對原著做枝節性更改,如將原“且有天地之間,先有上帝”一句改為“且天地之內,必有上帝”;又將“萬靈”改為“萬人”等。
此書為宣傳教育類宗教思想讀物。全書分八章:(1)“有上帝”,(2)“獨有一上帝”,(3)“論上帝名”,(4)“上帝乃靈”,(5)“論上帝永在”,(6)“上帝無變”,(7)“上帝無不在”,(8)“上帝無所不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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