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農村工作委員會

天津市農村工作委員會

天津市農村工作委員會是天津市人民政府主管農村工作的組成部門。市農村工作委員會內設20個職能處室,下轄35個預算單位。圍繞率先實現郊區經濟規模和農民收入“兩個翻番”目標,深入開展“促發展、惠民生、上水平”活動,繼續堅持“三區”聯動發展戰略,繼續推進現代農業、非農產業、城市化和民計民生建設,不斷提升農業設施化、園區化、標準化、科技化和組織化水平,調整最佳化農村經濟結構,促進農村發展方式轉變,加快農民增收步伐,推動農村城市化建設進程,努力實現天津市農村高速度科學發展、高質量和諧發展、高水平率先發展。 2018年11月,天津市機構改革中組建市農業農村委員會。將市農村工作委員會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市財政局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農田整治項目、市水務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農業農村委員會,作為市政府組成部門。將市農村工作委員會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不再保留市農村工作委員會。

機構領導

沈欣

黨委書記、主任

張世緯

巡視員、副主任

張宗啟

黨委委員、副主任、兼任林業局局長

劉春波

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

毛科軍

黨委委員、副主任

李金田

黨委委員、副主任

楊青

黨委委員、總經濟師

陳汝軍

天津市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起草相關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推進農業依法行政;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推動全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市農委組織農業物聯網區域試驗工程 市農委組織農業物聯網區域試驗工程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負責減輕農民負擔的監督和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校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金融改革,促進農校金融創新和金融服務。

(三)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基本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四)指導全市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深化農村工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農村工業發展規劃和布局規劃,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促進農村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和措施,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區縣重大項目建設和示範工業園區的建設。

(五)協調推動農村服務業發展,提出促進農業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動旅遊農業、觀光休閒農業和旅遊特色村的發展;協調指導農產品流通。

(六)組織推動農村對外開放,組織推動農村和農業系統招商引資、引進技術和智力及對外交流,指導推動區縣開發區開發建設與管理,指導農村對外貿易和開放性經濟發展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間有關農業援助項目。

(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八)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指導農業檢驗監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進行認證;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九)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種獸禽等農業投入品和獸醫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依法負責漁政、漁港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

(十)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動植物防疫檢疫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本市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

(十一)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二)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的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十三)擬訂農業科研、農機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按分工組織實施農業科研重大專項;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引進國外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機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四)配合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及實施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五)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擬訂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

(十六)參與編制村鎮建設規劃,協調推動小城鎮發展;指導村容村貌綜合治理,推進文明生態村創建工作。

(十七)協調有關農民體育、衛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導協調改善農村人民生活和農村社會管理工作。

(十八)綜合管理全市林業和有關綠化工作。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組織處

幹部處

宣傳處

政策研究室

法規處

經營管理指導處

市場信息處

計畫財務處

科技教育處

農村能源生態管理處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對外經濟處

產業發展處

村鎮工作處

社會發展處

協調督察處

行政財務處

種植業管理辦公室

畜牧獸醫局

農業機械管理辦公室

水產辦公室

單位地址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黑牛城道17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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