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合作交流辦設3個內設機構:
(一)合作發展科
負責擬定合作交流工作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具體措施;負責國內跨地區經濟合作交流工作的統計、綜合分析、評價考核等工作;組織推動對外合作交流工作;組織落實本區承擔的對口支援和幫扶工作;負責本區與在津異地商會、中介組織的聯絡和溝通工作;負責受理本區駐津內資企業投訴和相關協調服務工作。
(二)招商聯絡科
承擔擬定招商引資的有關政策、具體措施和招法等工作;負責本區政府代表團招商引資的組織、聯絡、服務、參展、布展、宣傳推介等工作;負責外地相關政府代表團、投資團體來津的聯絡、接待、協調、洽談工作;負責全區招商引資重點項目的分析、梳理、匯總和宣傳,做好招商引資信息平台的建設工作;負責招商引資重點項目的對外洽談工作,協調、推動項目落實。
(三)綜合科
承擔擬定各類計畫、總結、目標管理等相關文稿並組織監督落實;承擔本單位研討、培訓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負責區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答覆、報送工作;負責招商信息的擬寫、上報宣傳工作;負責財務、人事、黨群、紀檢、後勤、保衛、保密、衛生、來信來訪、計畫生育、退休職工服務等日常政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