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

天津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成立於 1985 年四月,是天津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負責全市無線電管理工作,是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副局級事業單位,由市政府信息化辦公室管理,下設天津市無線電監測站。

簡介

天津無線電委員會 天津無線電委員會

自成立之日起,市無委辦始終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各項方針、 政策,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賦予的職責,在無線電頻率和台站的使用管理,加快技術設施建設等方面都取得了較大成績。特別是 2000 年新的領導班子上任以來,市無委辦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從全市整體利益出發,為全市經濟建設服務的宗旨,不斷提高科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規範頻率、台站的管理和使用。針對無線電新技術、新業務的不斷出現,努力提高工作人員自身業務素質,不斷建設和完善各項技術設施,各項工作 隨著無線電管理事業的飛速發展,天津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將繼續遵循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原則,堅持“胸懷全局、真誠服務、依法行政、促進發展”的工作方針,在國家辦和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不斷總結經驗,求真務實,勇於實踐,為實現我市“三步走”戰略、為天津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

二、主要領導人

主 任:席懷軍

副主任:石 雲

孟春生

主要職責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規定,市無委辦的主要職責是:

(一)徹執行國家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

(二)擬定地方無線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三)協調處理本市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管理方面的事宜;

(四)根據審批許可權審查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台址,指配無線電台(站)的頻率和呼號,核發電台執照;

(五)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監測;

(六)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無線電設備的性能指標及非無線電設備電磁輻射的檢測;

(七)承辦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天津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和市政府信息化辦公室交辦的無線電管理有關事項。

四、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

1.負責各種會議的組織安排,編髮紀要或簡報;

2.負責起草各種綜合性檔案;

3.負責人事、勞資、檔案工作;

4.負責無委辦的財務工作;負責行政工作

5.負責領導批示、有關決定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以及下級請示、上級來文的檢查催辦工作;

(二)法制監督處

1.負責無線電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草擬,指導各區、縣、局無線電管理領導小組的工作;

2.根據干擾事實和對違法行為確認,依法進行處罰;

3.負責無線電管理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及無線電管理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4.負責無線電管理費的收繳,對拒不交納的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查處;

5.負責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研製、生產、進口、及銷售的監督管理。以及對影響無線電通信的其它設施進行查處;

(三)台站管理處

1.負責公眾通信、集群通信、無線接入、微波、地球站、雷達、短波、專業調度通信、數據傳輸、遙測遙控、廣播電視、業餘電台、水上通信、航空導航、船舶電台等業務的頻率規劃,擬定相關的頻率、呼號、台站管理程式及有關規定;

2.負責前項業務所列的頻率、設定台站(網)申請的受理、行政審查和協調,核發電台執照及台站資料庫錄入和維護;

3.組織或參與省、市間以及我市各設台單位間頻率、台站協調工作;

4.辦理業務範圍內無線電設備的進關審查、批准手續;

5.負責核算無線電管理費;

6.負責計算機網路和辦公自動化系統、台站管理系統的維護;

(四)頻譜規劃處

1、無線電頻率規劃和電磁兼容研究;

2、無線電新技術、新業務跟蹤研究;

3、負責監測、檢測技術設施建設項目管理,無線電監測、檢測技術指導;

4、負責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研製、生產和進口核准初審工作;

5.負責無線電發射設備的進關核准工作;

6.負責軍地無線電管理相關工作的協調;

7.安排日常頻譜監測任務、審查監測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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