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洋局大港海洋管理處
天津市海洋局大港海洋管理處負責管轄津冀南線以北、南港工業區北防波堤以南海域的海洋行政事務,為市海洋局派出機構,其主要職責為:1、貫徹執行有關海洋事業發展戰略、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監督實施有關海洋規劃、區劃,管理海洋基礎數據和海洋綜合信息;2、監督管理管轄區域海域使用;受理海域使用選址申請,提出選址意見;組織實施海域使用論證,提出海域使用初審意見;根據市海洋局授權,提出養殖用海審核意見,組織填海項目海域使用竣工驗收;協調利益相關者關係;協助做好海域使用金征繳工作;監督管理海底電纜管道鋪設;3、協助開展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提出海洋(海岸)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核准(審核)意見,監督檢查海洋工程項目;監督陸源污染物排海、海洋生物多樣性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海洋自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4、參與實施專項海洋環境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監督實施海洋災害應急預案;負責海洋預報警報和海洋災害信息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海洋自然災害影響評估工作;5、依法實施管轄海域的巡航監視,調查違法活動,管理海監隊伍;6、承辦市海洋局和濱海新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天津市海洋局大港海洋管理處負責管轄津冀南線以北、南港工業區北防波堤以南海域的海洋行政事務,為市海洋局派出機構,其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有關海洋事業發展戰略、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監督實施有關海洋規劃、區劃,管理海洋基礎數據和海洋綜合信息;
2、監督管理管轄區域海域使用;受理海域使用選址申請,提出選址意見;組織實施海域使用論證,提出海域使用初審意見;根據市海洋局授權,提出養殖用海審核意見,組織填海項目海域使用竣工驗收;協調利益相關者關係;協助做好海域使用金征繳工作;監督管理海底電纜管道鋪設;
3、協助開展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提出海洋(海岸)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核准(審核)意見,監督檢查海洋工程項目;監督陸源污染物排海、海洋生物多樣性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海洋自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
4、參與實施專項海洋環境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監督實施海洋災害應急預案;負責海洋預報警報和海洋災害信息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海洋自然災害影響評估工作;
5、依法實施管轄海域的巡航監視,調查違法活動,管理海監隊伍;
6、承辦市海洋局和濱海新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