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開區文化和旅遊局

(一)貫徹執行黨的文化、旅遊工作路線、方針、政策,按照區委、區政府及市主管部門的各項工作部署,擬訂全區文化、旅遊事業、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文化、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工作;組織全區文化、旅遊資源的普查;負責區內文物保護、管理、搶救、發掘、研究;負責區域內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普查、保護、申報等工作。 (八)參與規劃、指導區域內重點文化、旅遊設施建設;負責全區文化、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研究指導、協調文化旅遊產品開發。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文化、旅遊工作路線、方針、政策,按照區委、區政府及市主管部門的各項工作部署,擬訂全區文化、旅遊事業、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規劃、組織、指導全區社會文化活動和全民讀書活動;組織、指導全區文化藝術研究創作和生產;協調組織全區性重大演出、大型旅遊節慶和文化旅遊活動;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加強區域內文化社團組織的指導和管理。
(三)負責全區文化市場(文物、新聞、出版、著作權、音像、美術、娛樂、演藝、網咖等)各類經營項目的審核、審批、管理;負責“掃黃打非”、文化市場稽查;負責文化市場發展的巨觀調控、規範文化市場經濟秩序。
(四)負責本轄區星級飯店、旅行社和A級旅遊景區(點)的管理以及依法開展旅遊市場監督檢查;受理旅遊投訴;規範旅遊市場,最佳化旅遊環境。
(五)綜合管理區屬博物館、圖書館、文化宮、影劇院等文化企事業單位;負責文化旅遊事業經費管理,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
(六)負責文化、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工作;組織全區文化、旅遊資源的普查;負責區內文物保護、管理、搶救、發掘、研究;負責區域內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普查、保護、申報等工作。
(七)制定全區文化、旅遊行業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計畫;組織指導教育培訓工作。
(八)參與規劃、指導區域內重點文化、旅遊設施建設;負責全區文化、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研究指導、協調文化旅遊產品開發。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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