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產生
柯女士在上大學的時候辦了一張手機卡,當時她只花了100元。柯女士出國了幾個月,手機號被凍結,柯女士想要復號。門市稱必須交10000元,並承諾要購買每月288元的終身套餐。法律依據
電信業務資費實行市場調節價,自主定價是電信運營商的權利,不過,2014年9月修改後的《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向用戶收取選號費或占用費”。否則,“工業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責令改正,視情節輕重可以給予警告,並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道理再明白不過,“天價復號費”屬於“向用戶收取選號費”。“乘人之危”收取“天價復號費”,不僅不道德,還違反了國家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