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古代美學名詞
美學觀念 提出
中國古代文學理論中的一種美學觀念。語自《老子·四十一章》。語出其中又說:“聽之不聞名曰希。”王弼註:“大音,不可得聞之音也。有聲則有分,有分則不宮而商矣。分則不能統眾,故有聲者非大音也。”(《王弼集校釋》)“眾”即全體,“分”即部分;人們聽到的宮音或商音等,都只是部分,而非全體。意謂有了具體、部分的聲音之美,就會喪失聲音的自然全美。老子認為最美的音樂是自然全聲之美,而非人為的、部分之美,這和他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德經》)的見解,以及他的“無為自化”(《史記·老莊申韓列傳》)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發展
老子之後,莊子繼續發揮了這一觀點。在《齊物論》中,莊子把聲音之美分為“人籟”、“地籟”、“天籟”三種。“人籟則比竹是已”,即簫管之類,屬下等;“地籟則眾竅是已”,即風吹竅穴之聲,屬中等;“天籟”則“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已也。鹹其自取,怒者其誰邪?”即塊然自生的自然之聲,為上等。在《天運》中,莊子還論述了“天籟”的特點:“聽之不聞其聲,視之不見其形,充滿天地,苞裹六極。”郭象註:“此乃無樂之樂,樂之至也。”這實際上就是老子所提倡的“大音希聲”。所以在《齊物論》中,莊子又說:“有成與虧,故昭氏之鼓琴也;無成與虧,故昭氏之不鼓琴也。”王先謙註:“鼓商則喪角,揮宮則失徵,未若置而不鼓,五音自全,亦猶存情所以乘道,忘智所以合真者也。”意思都在於反對以部分的、有限的聲樂,破壞或代替自然全美之聲。
體現
音樂詩文方面但對於音樂或詩文的聲律來說,有無相生,有聲和無聲是相反相成、相比較而存在、相襯托而益彰的。白居易《琵琶行》中的“此時無聲勝有聲”,就很接近於老、莊所提倡的“大音希聲”的境界。不過,如果沒有這之前“嘈嘈切切錯雜彈,大珠小珠落玉盤”等等的“有聲”,也就不會有在一定條件下的“此時無聲勝有聲”。所以李德裕的《文章論》中,在批評“今文如絲竹□鼓,迫於促節,則知聲律之為弊也甚矣”的同時,正確地指出:“絲竹繁奏,必有希聲窈眇,聽之者悅聞;如川流迅激,必有洄□逶迤,觀之者不厭。從兄翰常言‘文章如千兵萬馬,風恬雨霽,寂無人聲’,蓋謂是矣。”這就說得比較切合實際了。
這是他的哲學思想和社會美的觀點在藝術中的反映。“大音”,指音樂本身、音樂的本源——“道”;“希聲”並不是指沒有聲音,而是指人們感覺不到聲音的存在,“聽之不聞,名曰希”(《老子·第十四章》)。這裡老子用音樂本身“聽之不聞”,比喻“道”既屬感覺範圍的對象,又不能為感覺所直接把握,從而揭示了一切美與藝術的既訴諸感性,又超越感性的特點。基於他的“無欲”觀點,他認為音樂等藝術形式會引起人們心理和生理的欲望,進而導致天下的不安定。他說:“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老子·第四十六章》)。所以在音樂欣賞中,他倡導應追求一種超越對聲音的直接感知的“大音希聲”的境界,即無聲勝有聲的境界。“聆樂時每有聽於無聲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