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雅·既醉

從詩的藝術手法看,善於運用半頂針修辭格是此篇的一個特色。《詩經》中運用頂針修辭手法屢見不鮮,但像此篇這樣上文尾句與下文起句相互綰結,而重複只在上句的末一字與下句的第二字那樣的修辭方法(姑稱之為半頂針修辭),卻是並不多見的。其實,接第三章“公屍嘉告”句的第四章“其告維何”句、接第五章“永錫爾類”句的第六章“其類維何”句、接第六章“永錫祚胤”句的第七章“其胤維何”句、接第七章“景命有僕”句的第八章“其仆維何”句,若改為“嘉告維何”、“爾類維何”、“祚胤維何”、“有僕維何”,也完全可以,這樣各章之間便以純粹的頂針格相貫連。但此篇的作者卻蹊徑別出,不取上下章銜接文字完全重複的純頂針格,而仍收“蟬聯而下,次序分明”(方玉潤《詩經原始》)之效。

作品信息

【名稱】《大雅·既醉》
【年代】先秦
【作者】無名氏
【體裁】四言詩
【出處】《詩經》

作品原文

 既醉
既醉以酒,既飽以德。君子萬年,介爾景福⑴。
既醉以酒,爾餚既將⑵。君子萬年,介爾昭明⑶。 
昭明有融⑷,高朗令終⑸,令終有俶⑹。公屍嘉告⑺。
其告維何?籩豆靜嘉⑻。朋友攸攝⑼,攝以威儀。
威儀孔時⑽,君子有孝子。孝子不匱⑾,永錫爾類⑿。
其類維何?室家之壺⒀。君子萬年,永錫祚胤⒁。
其胤維何?天被爾祿⒂。君子萬年,景命有僕⒃。
其仆維何?釐爾女士⒄。釐爾女士,從以孫子⒅。[1]

注釋譯文

【注釋】
⑴介:借為“丐”,施予。景福:大福。⑵將:美。
⑶昭明:光明。
⑷有融:融融,盛長之貌。
⑸令終:好的結果。
⑹俶(chù):始。
⑺公屍:古代祭祀時以人裝扮成祖先接受祭祀,這人就稱“屍”,祖先為君主諸侯,則稱“公屍”。
嘉告:好話,指祭祀時祝官代表屍為主祭者致嘏辭(賜福之辭)。
⑻籩(biān)豆:兩種古代食器、禮器,籩竹製,豆陶製或青銅製。靜:善。
⑼攸攝:所助,所輔。攝,輔助。

⑽孔時:很好。⑾匱(kuì):虧,竭。
⑿錫(cì):同“賜”。類:屬類。

⒀壺(kǔn):宮中之道,引申為齊家。

⒁祚(zuò):福。胤(yìn):後嗣。⒂被:加。

⒃景命:大命,天命。仆:附。

⒄釐(lí):賜。女士:女男。又鄭箋釋為“女而有士行者”。

⒅從以:隨之以。孫子:“子孫”的倒文。

【譯文】

甘醇美酒喝個醉,你的恩德我飽受。祝你主人萬年壽,天賜洪福永享有。
甘醇美酒喝個醉,你的佳肴我細品。祝你主人壽不盡,天賜成功大光明。
幸福光明樂融融,德高望重得善終。善終自然當善始,神主良言願贈送。
神主良言什麼樣?祭品豐美放盤裡。賓朋紛紛來助祭,增光添彩重禮儀。
隆重禮儀很合適,主人盡孝得孝子。孝子永遠不會少,上天賜你好後嗣。
賜你後嗣什麼樣?善理家業有良方。祝你主人壽綿長,天賜福分後代享。
傳到後代什麼樣?上天給你添厚祿。祝你主人長生福,自有天命多奴僕。
奴僕眾多什麼樣?天賜男女更美滿。天賜男女更美滿,子孫不絕代代傳。[1]

作品鑑賞

《毛詩序》云:“《既醉》,大(太)平也。醉酒飽德,人有士君子之行焉。”三家詩無異義。宋嚴粲《詩緝》云:“此詩成王祭畢而燕(宴)臣也。太平無事,而後君臣可以燕飲相樂,故曰太平也。講師言醉酒飽德,止章首二語;又言人有士君子之行,非詩意矣。”對《毛詩序》之說認同前半部分而否定後半部分。朱熹《詩集傳》則說此詩系“父兄所以答《行葦》之詩,言享其飲食恩意之厚,而願其受福如此也”,但其說實臆測之辭,不可信。今人程俊英《詩經譯註》謂“這是周王祭祀祖先,祝官代表神主對主祭者周王的祝辭”,高亨《詩經今注》謂“這首詩當是祝官致嘏辭後所唱的歌,可以稱為嘏歌”,嘏歌是一種特定的祝辭,故程、高二說實際上相同,茲從之。詩以“既”字領起,用的雖是賦法,但並不平直,相反,其突兀的筆致深堪咀嚼,方玉潤《詩經原始》評曰“起得飄忽”,頗為中肯。而“既醉以酒”,表明神主已享受了祭品;“既飽以德”,表明神主已感受到主祭者周王的一片誠心,更為下文祝官代表神主致辭祝福作了充分的鋪墊。享受了主祭者獻上的豐盛的美酒佳肴,對他的拳拳之意不能無動於衷。因此,神主代表神願意賜給獻祭人各種福分,自然是順理成章之事。詩的前兩章,講的都是享受了酒食祭品的神主的心滿意足之情,他深感主祭者禮數周到,便預祝他萬年長壽,能永遠獲得神所賜的幸福光明。而第三章末二句“令終有俶,公屍嘉告”,直接點出公屍,說明下文均為神主具體的祝福之辭,誠如陳子展所云,“為一篇承上啟下之關鍵”。如果把此詩比為一篇小說,則前兩章用的是第一人稱敘述法,而後五章用的是第三人稱敘述法,第三章則是兩者的過渡。“其告維何”、“其類維何”、“其胤維何”、“其仆維何”云云,等於現代漢語“他的……是什麼?他的……是……”這樣的結構。這五章中,除第三章是答謝獻祭人的隆重禮節外,其餘四章都是祝福的具體內容。從盡孝、治家、多仆幾個方面娓娓道來,顯出神意之確鑿。詩的中心詞不外“德”、“福”二字,主祭者周王有德行,他的獻祭充分體現了他的德行,因此神就必然要降福於他。方玉潤《詩經原始》指出:“首二章福德雙題,三章單承德字,四章以下皆言福,蓋借嘏詞以傳神意耳。然非有是德何以膺是福?”其說不為無據。而神主所宣布的將賜之福,在詩中主要是屬於家庭方面而不是屬於軍國方面的,頗顯示出此詩頌禱的傾向性,對一般讀者來說這似乎也更有親切感。從詩的藝術手法看,善於運用半頂針修辭格是此篇的一個特色。《詩經》中運用頂針修辭手法屢見不鮮,但像此篇這樣上文尾句與下文起句相互綰結,而重複只在上句的末一字與下句的第二字那樣的修辭方法(姑稱之為半頂針修辭),卻是並不多見的。其實,接第三章“公屍嘉告”句的第四章“其告維何”句、接第五章“永錫爾類”句的第六章“其類維何”句、接第六章“永錫祚胤”句的第七章“其胤維何”句、接第七章“景命有僕”句的第八章“其仆維何”句,若改為“嘉告維何”、“爾類維何”、“祚胤維何”、“有僕維何”,也完全可以,這樣各章之間便以純粹的頂針格相貫連。但此篇的作者卻蹊徑別出,不取上下章銜接文字完全重複的純頂針格,而仍收“蟬聯而下,次序分明”(方玉潤詩經原始》)之效,並別具曲折靈動之勢,實在令人拍案叫絕。這章與章的半頂針銜接又與各章章內的純頂針修辭(如“高朗令終”與“令終有俶”、“朋友攸攝”與“攝以威儀”、“君子有孝子”與“孝子不匱”)連成一片,令人讀來真有“大珠小珠落玉盤”之感。由此可見,《》詩的表現力也相當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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