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生活
該村以商貿為主要經濟來源,由於城鎮經濟的發展,大門村的村民由農民逐步向商人和工人轉變,人民生活水平發生較大的變化,至2007年全村達到小康生活水平的占90%以上。村兩委幹部不斷致力帶領村民奔康致富,於2006年建成總面積920平方米的7層混凝土結構的綜合樓和500平方米的村辦公樓出租給藝術培訓學校使用。
基礎設施
![大門村](/img/5/caf/nBnauM3X0MzN4gDOxkzNzITN4QTM4YDOyMTOzQTNwAzMxAzL5czLxMzLt92YucmbvRWdo5Cd0FmLxE2LvoDc0RHa.jpg)
科教文衛
截至2007年,該村擁有靈溪鎮第二國小,教學樓功能較齊全,師資力量雄厚,是僅次於蒼南縣第一實驗國小的公辦學校。靈溪鎮第三中學坐落於該村大門路,擁有師生兩千餘人,教學設施齊全,每年高中升學率位列靈溪鎮前茅。靈溪鎮二小、三中為該村村民就學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村規民約
![靈溪鎮](/img/4/062/nBnauM3X4MzMxITM2kzNzITN4QTM4YDOyMTOzQTNwAzMxAzL5czLzEzLt92YucmbvRWdo5Cd0FmLyE2LvoDc0RHa.jpg)
一、社會治安
1、每個村民都要學法、知法、守法、自覺維護法律尊嚴,積極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2、村民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打架鬥毆,不酗酒滋事,嚴禁侮辱、誹謗他人,嚴禁造謠惑眾、撥弄是非。
3、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擾亂公共秩序,不阻礙公務人員執行公務。
4、嚴禁偷盜、敲詐、哄搶國家、集體、個人財物,嚴禁賭博、嚴禁替罪犯藏匿贓物。
5、嚴禁非法生產、運輸、儲存和買賣爆炸物品;經銷煙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須經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私藏槍枝彈藥,拾得槍枝彈藥、爆炸物品,要及時上繳公安機關。
6、愛護公共財產,不得損壞水利、道路交通、供電、通訊、生產等公共設施。
7、嚴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準隱匿、毀棄、私拆他人郵件。
8、嚴禁私自砍伐國家、集體或他人的林木,嚴禁損害他人莊稼、瓜果及其他農作物,加強牲畜看管,嚴禁放浪豬、牛、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