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大連市人民政府行政投訴中心(以下簡稱投訴中心)是市政府負責處理行政投訴的主管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以及境外人員(以下簡稱投訴人)對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或依法受行政機關委託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以下簡稱被投訴人)的投訴;負責分析當前社會熱點、難點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受理企、事業等單位和人民民眾對政府信息的申請和諮詢。
(二)具體負責受理投訴人對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投訴;組織對重大、有影響及突發行政違法違規事件的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組織協調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及直屬機構行政投訴工作,對其行政投訴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監督。
(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機構設定
投訴受理督辦處
1、 負責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包括法律、法規授權或者行政機關依法委託行使職權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投訴。
2、 負責受理社會各界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 負責受理企、事業等單位和人民民眾對政府信息的申請和諮詢。
4、 負責分析當前社會熱點、難點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5、 負責對接線員的管理和培訓。
6、 負責各類行政投訴件的轉辦、督辦工作。
7、 負責對影響較大的疑難投訴件進行協調和查辦。
8、 負責市領導批示、交辦件的調查處理。
9、 負責全市行政審批、政務公開等軟環境建設工作的督辦。
10、 負責全市行政投訴網上辦理系統的建設與管理;配合做好中心網站內容更新工作。
11、 負責對全市二級網路單位投訴辦理工作的考核評比。
12、 適時組織明察暗訪。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