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重慶市大足縣總工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重慶市工會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發揮工會在國家、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作用。(二)負責全縣基層工會組織的管理和新建工會組織的管理和新建工會組織及組成人員的審批工作。
(三)幫助、指導企、事業單位建立平等協商制度和簽訂集體契約,並對集體契約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四)組織職工依法行使民主權利,發揮國家主人翁作用,參與管理國家、經濟和社會事務;積極協助企事業單位堅持和完善“職代會”制度,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五)積極協助縣委、縣政府實施“再就業”和“送溫暖工程”,並負責“送溫暖”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
(六)積極配合勞動、安全等部門,做好職工保護、保險和勞動爭議仲裁等工作。
(七)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等活動;負責勞動模範和各種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推薦、表彰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對職工進行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社會主義教育,提高職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業務素質;節假日組織職工開展文化、體育活動。
(九)積極參與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涉及職工重大利益的會議和活動。
(十)認真做好女職工的素質達標工作。
(十一)依法負責對全縣基層工會經費進行收繳,並負責全縣基層工會經費的審查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工會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