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市農業委員會

(四)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 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產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全市農機維修行業的監督管理和農機節能減排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鹽城市、大豐市關於農業、灘涂海洋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訂種植業、園藝業、林業、畜牧業、農業機械化、海洋與漁業、農業資源開發、灘涂開發等農業產業(以下簡稱農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農業產業政策,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資源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參與制定涉農的財稅、價格、信貸、金融保險、進出口、農產品流通等政策。推進農業依法行政,研究起草貫徹落實農業法律法規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農業產業管理。擬訂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指導實施農業重點產業帶和優勢特色產業基地建設。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四)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定並組織實施農業產業的地方技術標準,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依法開展種子(種苗)、種畜禽、肥料、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許可與監督管理。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產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
(五)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牧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劃定,會同有關部門對基本農田地力分等定級。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提出扶持農業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經批准後與財政部門共同制定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
(六)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指導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積極開發和利用農業可再生能源。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休閒觀光農業、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建設。參與農業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工作。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七)指導、監督市內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組織重大動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和飼料生產企業設立條件審查和動物源性飼料安全衛生審查。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審查工作。
(八)負責農機服務體系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擬訂農機安全監理、推廣、培訓、維修和農機管理與服務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機械化農業生產、基層農機服務組織的服務及經營活動。負責拖拉機和大中型農機具報廢更新計畫的編報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農機及其服務市場的巨觀管理,協調和指導農業機械有組織地跨區作業。負責全市農機維修行業的監督管理和農機節能減排工作。參與調查分析和處理重大農機產品、商品、修理質量事故。負責從事報廢農機回收經營活動企業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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