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將縣衛生局承擔的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業、食堂、中央廚房和甜品店等消費環節(以下簡稱消費環節)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取消職責
取消已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劃出的職責
將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縣衛生局。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和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收集報告並參與發布與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三)負責化妝品的衛生許可、衛生監督管理和有關化妝品的審核工作。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
(五)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國家和行業醫療器械產品標準、保健食品、化妝品市場準入標準,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
(六)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質量標準和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和醫院製劑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管中藥材專業市場。
(七)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特種藥械。
(八)組織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九)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監測。
(十)指導鄉(鎮) 消費環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承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擴權強縣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07〕58號)檔案中相關職能職責。
(十二)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會議組織和統計、文秘、機要、檔案、安全保衛、信訪、保密、督查督辦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負責新聞宣傳工作和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承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和系統信息化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工作;擬定幹部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編制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年度預(決)算;管理各項資金、經費;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行政事業性收費及罰沒收入、罰沒物資的監督管理;承擔局機關會計核算、政府採購、財務管理及直屬機構內部審計工作。
(二)行政審批股(政策法規股)
擬訂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稽查執法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案件覆核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及有關備案工作;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餐飲業、食堂、中央廚房和甜品店等消費環節的餐飲服務許可;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衛生許可;負責醫療用毒性藥品的收購、經營單位審批;負責藥品零售企業設點城鄉集市貿易市場銷售非處方藥審批;承擔市局委託縣局實施的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食品安全監管股
監督實施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推行餐飲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負責餐飲環節餐飲服務許可的現場檢查;承擔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風險監測及評估工作;負責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收集報告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負責對餐飲服務行業食品進行抽樣;組織實施假劣食品的銷毀、產品召回工作。
(四)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股
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衛生監督管理;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有關管理規範,監督國家有關標準的執行;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的監測工作,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預測;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負責保健食品廣告的監測工作。
(五)藥品醫療器械監管股
貫徹實施藥品流通環節的法律、法規,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醫療機構製劑的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醫療器械、醫療機構製劑生產、流通、使用環節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醫療機構製劑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監測工作;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監督實施國家藥品、藥用輔料標準、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產品目錄、藥用要求和標準;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分類管理和基本藥物目錄管理制度;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等特殊管理的藥品和特殊管理的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藥械從業人員法定健康體檢的監督檢查。
(六)食品藥品稽查大隊
依法查處違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消費環節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和責任人;受理違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消費環節法律、法規、規章案件的舉報;負責對舉報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消費環節案件和上級布置查處案件的調查處理;監管轄區內城鄉集貿市場的中藥材質量。
機關黨支部 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黨群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含紀檢監察派駐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中層幹部正職6名,中層幹部副職2名。
紀檢組長和機關黨支部書記按縣委規定配備。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2名。
五、其他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縣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質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縣工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各部門要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的監督管理。縣質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縣工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