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大學蒼洱國學社

大理大學蒼洱國學社

大理大學蒼洱國學社成立於2009年10月5日,是由熱愛國學,致力於繼承和弘揚中國優秀傳統文化並提升自身修養的同學自發組織成立的學生機構。現掛靠於大理大學文學院,指導老師為戴大明教授,田冬梅博士,以“傳承國粹,弘禮興邦”為宗旨,是大理大學最具影響力的國學類學生社團。同時是全國高校國學聯盟會員單位,雲南省高校國學聯盟主要發起社團之一,也是雲南省高校國學聯盟五大主席團單位中唯一一個地州高校國學社團。目標成為雲南省,乃至全國都具有著較大影響力的國學類社團。

社團歷史

社團成立及發展

大理大學蒼洱國學社坐落於歷史文化底蘊深厚的大理蒼山洱海間,名字也是由此而來。在2009年10月5日由大理大學2007級文學院學生黃玉婷作為主要發起人發起成立。社團的工作先後得到湖北大學,雲南大學,雲南師範大學,昭通學院,玉溪師範學院,滇池學院等高校的國學類社團,以及大理州孔子協會,民進大理州委員會,大理市文物保護管理所,大理市文化館,大理市下關文廟,大理彌陀寺等諸多單位支持和幫助。

2009年10月5日至2015年9月14日期間蒼洱國學社掛靠於大理市蒼麓書院,並接受大理大學校團委指導。

2015年6月7日參加在昆明舉辦的第一屆雲南省高校國學論壇並在會與雲南地區各高校國學社團交流經驗。

2015年9月12日成立蒼洱國學社大理大學下關校區分社。

2015年9月15日經大理大學黨委宣傳部,校團委,文學院研究同意後將掛靠單位轉為大理大學文學院(對外漢語教育學院)。

2015年9月22日太源代表蒼洱國學社參加由共青團雲南省委舉辦的“我是國學達人”國學知識競賽榮獲第七名(實為與其他選手並列第三名)。

2015年10月24日,在大理市文物保護管理所,大理大學校團委,大理大學文學院支持下,蒼洱國學社成功獨立舉辦大理市下關文廟祭孔大典,規模盛大,被儒家網,雲南國學網,鳳凰國學,大理大學校團委官方微信平台等諸多媒體爭相報導,期間我社成功邀請大理州廣電局,大理州孔子協會副會長,大理大學文學院團委書記,大理大學社團聯合會,讀者協會,漢服社等機構或領導參加。

2015年12月太源當選為雲南省高校國學聯盟秘書處副秘書長。

2016年3月被評為雲南省高校國學傳承示範性單位。

2016年3月被評為雲南省國學社團先進集體並被大理大學文學院表彰。

2016年3月著名書法家林輕鬆先生來我社參觀指導。

2016年3月31日蒼洱國學社100餘名社員中有30餘名同學被大理大學文學院授予“中國優秀傳統文化弘揚先進個人”稱號,以表彰他們在2015--2016年度在蒼洱國學社中所做的貢獻。

2016年4月社長劉帥凱榮獲由雲南省國學研究會評出的“雲南省優秀國學社長”稱號。

2016年4月社長劉帥凱當選雲南省高校國學聯盟副主席。

歷屆社長及任職時間

第一屆 黃玉婷(2009年10月--2011年6月)

第二屆 劉彥春 (2011年6月--2012年6月)

第三屆 劉偉 (2012年6月--2013年6月)

第四屆 太源 (2013年6月--2014年6月)

第五屆 李麗 (2014年6月--2015年6月)

第六屆 劉帥凱(2015年6月--2016年6月)

第七屆羅悅(2016年6月--2017年6月)

第八屆羅奕潔(2017年6月至今)

社團活動

蒼洱國學社常規活動有傳統道德講堂,古風歌曲大賽,詩歌朗誦大賽,文廟祭孔大典,國學達人挑戰賽,儒行洱海,中秋節自製彩燈猜燈謎活動、歷史禮儀典故舞台劇演出,天行健徒步露營等大型活動,以及日常學習生活中的射藝教學,橫笛教學,詩酒會,古風歌曲作詞,古風歌舞排演等小活動共同構成。

主要部門

理事會

總體協調蒼洱國學社所有部門所有活動。

下關分社

蒼洱國學社下屬分社,與蒼洱國學社總部同步在大理大學下關校區開展活動,在總部理事會批准後可以根據下關校區實際情況獨立開展其他活動。

學習研究部

負責成立並研究國學課題,組織全社社員自願免費學習毛筆書法,橫笛,圍棋等。

儒行戶外部

負責組織社員自願參與戶外國學實踐項目,如儒行洱海,花甸壩徒步露營,射箭,投壺等。

策劃部

負責策劃社團活動,制定活動方案及細則。

秘書部

負責社團及全體成員的檔案管理,負責社團各項活動及各部門例會的考勤簽到工作。同時負責所有例會的會議記錄。

宣傳部

負責社團活動的對外宣傳以及對內的通知。

文體部

負責蒼洱國學社的各項文藝活動(社團自辦晚會,歷史舞台劇,代表社團演出等),包括日常古風歌舞訓練,以及演出的各項準備工作。

外聯部

外聯部是社團對外聯繫的視窗與紐帶,負責在蒼洱國學社舉辦活動時聯繫各機構,並邀請其他社團參與蒼洱國學社的活動以及開展與其之間的交流。聯繫其他企業單位在蒼洱國學社開辦活動是給予贊助。

蒼洱國學新聞工作室

負責在蒼洱國學社開展活動期間收集影音資料並進行後期製作,網路發布等。

社團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社團名稱:蒼洱國學社。

第二條 社團目的:為在校的每位同學提供一個平台,得以了解,交流並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以學習,研究國學經典為主要內容,使得蒼洱國學社員可以一起發思古幽情,念想古代才子佳人軼事,在同先賢的對話里領略五千年的華夏文明,並由此提升社員個人修養,使之在為人處世中體現君子風範。

第三條 社團宗旨:傳承國粹,弘禮興邦。

第四條 社團口號:傳承風雅,任重道遠。

第二章 會員義務及權利

第五條 申請加入本社團的會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須為大理大學在校學生

(二)遵守大理大學學生守則和蒼洱國學社章程

(三)有足夠的熱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責任感,努力上進。

第六條 會員入社程式:

(一)提交紙質入社申請;

(二)進行審核

(三)審核通過後即為本社正式會員

第七條 會員所享權利

(一)參與蒼洱國學社所有活動的權利

(二)擁有蒼洱國學社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三)對理事會進行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第八條 社員需要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社團章程,執行社團決議

(二)維護社團名譽和利益

(三)積極參與社團活動

(四)及時繳納校團委規定每年每人10元社費

(五)學習相關知識,提升自身修養

(六)關心社團,為社團發展出謀劃策

第九條 關於社員中途退社

(一)社員擁有自由退社的權利,但如果中途退社須向理事會提交退社說明

(二)社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或者損壞社團集體利益的行為,經蒼洱國學社執行機構會議表決通過後予以除名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條蒼洱國學社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如下:

(一)制定和修改社團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社團執行機構

(三)審議社團執行機構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參與社團一切事宜的商討和決策

第十一條 社團執行機構為理事會,其職權如下;

(一)執行社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三)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決定社員的吸收和除名

(五)決定社團下屬各二級部門主要負責人的任免

(六)組織本社團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蒼洱國學社的社長,副社長候選人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熱心學生社團工作,積極參與蒼洱國學社活動

(三)具備較好的組織能力和交際能力

(四)品行良好

(五)對蒼洱國學社做出過突出貢獻

第十三條 蒼洱國學社社長,副社長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可連任,連任不得超過兩屆,每屆為一整個學年度。

第十四條 社長,副社長行為準則

(一)組織的活動不得違背社團章程和大理大學學生行為準則

(二)正當使用社團經費並接受會員大會監督

(三)不得以社團為名謀一己私利

第四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十五條 蒼洱國學社經費來源

(一)社員所繳納會費

(二)捐贈,贊助

(三)在核准的範圍內開展活動或者相關服務的收入

第十六條 本社團按照大理大學校團委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十七條 社團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活動範圍內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條 社團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十九條 社團資產,任何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 社團章程的修改和終止程式

第二十條 如需修改本章程,須先有理事會或者十名及以上社員提出,並交由會員大會表決,最後提交大理大學文學院團委審議通過。

第二十一條 社團因各種原因解散的,由理事會提出本章程的終止協定。

第二十二條 社團終止前,須在校團委和文學院組織成立清算組織,清算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動。

第二十三條 社團經文學院同意後經校團委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二十四條 社團註銷後所剩餘資產,在校團委監督下,按照大理大學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大理大學蒼洱國學社所有。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未免有不盡之處,日後將儘可能完善。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經文學院核准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二十八條 蒼洱國學社無論任何原因在後任社長,副社長任內註銷,該屆社長及副社長即為蒼洱國學社歷任全體社員前輩之罪人,望認真負責,積極進取,以振興社團,傳承國粹,興我中華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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