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成機構
根據阿新憲法,大支爾格會議是阿人民意願的最高體現,由議會上下兩院議員、各省議會議長組成。內閣部長、最高法院法官和大法官可以列席會議。
負責工作
負責制訂和修改憲法,批准國家其它有關法律;有權決定涉及阿國家獨立、主權、領土完整和國家利益等問題;審議總統提交的內閣組成名單。
舉行時間
會議不定期舉行。
緊急會議
2002年6月阿召集緊急支爾格大會,選舉產生以卡爾扎伊總統為首的阿富汗過渡政府。
2003年12月召開制憲支爾格大會,制定並通過新憲法。
2010年6月召開和平支爾格大會,呼籲塔利班等參與政治和解進程。
2011年11月召開大支爾格會議,討論阿富汗同美國商簽戰略夥伴關係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