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塘為人工挖掘,南北走向為規則長圓形,狀如"子彈頭",周長800米左右,深約三四米,塘外四周沿築土堤高約一米,以防雜物污水進入。為人們挑水方便在邊沿均架設樁木小橋直接伸入塘內。由於從遼河引水入塘所以還有鮻魚、鯫魚等水生動物。
此塘由附近百姓推舉熱心人來管理、保護,挑水者遵守用水民約,如有違反塘規,則追究責任和嚴加懲處。逢早春之際每戶便出人修塘清淤。
清光緒十年(1884年)後,清軍將領左寶貴駐營督修西炮台時,為解決軍需用水,官兵與當在百姓共同挖掘擴大清淤大官塘。大官塘擴大後,方便了當時軍隊和百姓用水。
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營口商務總會成立,大官塘歸屬商務總會管理。每到清淤時期,商會便組織商戶籌款和向百姓募捐,以便清淤挖塘之用。到春秋兩季人們便借漲潮之時,把遼河水從潮溝引入大官塘,再加雨水自然豐助予澄清。
大官塘水雖可飲用,但很不衛生,塘面寬闊,塘水露於其外,每年春季剛刮塵土飛揚,落進塘內;夏季雨水滂沱,污泥濁水與塘水滲混;秋天敗葉枯草漂落塘面使塘水不潔,影響人們身體健康。只有冬季,冰封塘面,暫起遮蓋保護作用,但總覺不是常事。
後因埠內人口增多飲作水實感不足,於是,官商從田莊台(盤錦市大窪縣所轄,當年歸營口)以船裝水運至營口,按每擔二十七文高價出賣,只是有錢人家購買,而一般市民則無錢買水,只好仍舊飲用大官塘及其它塘水。
埠內大官塘附近人家飲用此塘水時間較長。民國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大官塘無人管理,加之有人往塘內傾倒垃圾,極少有人飲用此塘水,即使有人挑水也便是洗衣、洗菜所用。
50年代後,人民政府改善民眾生活條件,關心市民飲用水,積極解決飲水問題,成立了水運科,擴充水源,逐漸使市民飲用自來水。
昔日的大官塘現已逐漸被垃圾廢物填平,只剩下僅有的小水坑,而大官塘名稱只能作為歷史載入史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