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大冶市科學技術局是大冶市政府綜合管理全市科技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1、結合大冶本地的實際情況,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省、黃石市關於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保障有關法律、法規的實施,組織制定全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政策、法規和措施,努力創造有利於科技進步的社會環境。
2、制定並組織實施科技發展的規劃、計畫。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面向市場,組織制定具有區域發展特色的科教興市戰略和科技進步的計畫、規劃,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認真組織實施。
3、建立和完善科技管理制度,促進各項法規與規章的實施。依據上級部門的科技政策,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推動企業技術創新、科技興農、科技獎勵、發揮人才作用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相應的科技管理規章制度,並保障其實施。
4、通過改革和體制創新,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科技管理運行機制,促進科技成果在本地充分轉化。合理配置科技經費,協同財政、銀行、稅務等有關部門運用經濟槓桿,加強對科技工作的巨觀調控。管好用好政府用於科技工作的有關經費,使其充分發揮經濟與社會效益,積極拓寬科技資金渠道,形成以政府資金為引導,以社會資金為主體的多元化投入機制。
5、組織全市重大項目、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農業發展、社會發展以及與高新技術密切相關的市級重點科技攻關計畫的制定、申報與實施;負責上級星火、火炬、科技成果推廣計畫的制訂、申報和指導實施。指導並協同有並部門推動農村和企業科技進步。
6、組織開展科技示範,促進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搞好農業和中小企業先進適用技術的引進、推廣,積極引導工業企業的技術創新與結構升級;加強各類農業試驗、示範和推廣園區的建設,努力開拓農村技術市場,以實現農業產業化經營為目標,推動跨地區的合作,充分利用各種科技成果和本地的資源,形成有市場前景的農業產業開發帶。組織好可持續發展試驗區的建設,並結合小城鎮建設,把技術套用同提高小城鎮的管理水平有機結合起來,帶動城鎮建設現代化水平的提高。
7、歸口管理全市科學研究和科技信息工作。建立並不斷完善全市科技信息網路,提高為企業、農村科技信息服務水平。負責科技信息的查新檢索工作。抓好全市科技信息市場的培育發展和管理工作,負責科技檔案、科技統計、科技新聞發布等工作。牽頭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研究制定科普工作規劃、計畫,健全建立科普工作網路。
8、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培訓,積極引進科技人才;聘請專家廣泛開展對技術帶頭人、青壯年勞動力、示範戶、示範村等多形式多層次的培訓工作;重視科技人員繼續教育,使其知識不斷更新;負責優秀科技工作者的申報、評選、獎勵工作;採用多種形式,促進產學研結合,鼓勵並幫助企業同高校、科研單位建立各種形式的技術依託關係,積極採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最佳化產品結構和產業結構。
9、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計畫和發展規劃。依法處理專利技術糾紛,管理、監督和指導專利代理,依法規範和管理專利技術交易、專利實施許可契約登記、認定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協調工作。
10、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登記、鑑定、獎勵、保密和推廣等工作;負責管理、組織、監督技術交易活動;負責技術商品經營機構和技術交易中介機構資格審查,核發《技術交易許可證》。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局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的協調與綜合。包括文書檔案、會務接待、黨風廉政、紀檢監察、提案辦理、信訪維穩、綜合治理、普法、計畫生育、基層黨建、工青婦、保密安全、科技招商等工作。
負責科技宣傳。包括重大科技活動宣傳,對上對外宣傳材料撰稿編審,文明單位創建、國防科技動員等工作。
負責機關財務、財產管理。包括建章立制、會計審計、人事勞資、政府採購、車輛及後勤服務管理等工作。
負責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包括機關績效考核,半年及全年重點工作計畫與總結,年度黨政目標管理綜合考核與檢查。
負責全市科技人才政策調研與優秀專業技術人才評選工作,負責科技創新隊伍建設有關工作。
牽頭負責鄉鎮科技考評工作。
2、綜合計畫科:
組織制定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目標、科技發展規劃、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科技興市的政策措施。
負責年度科技計畫編制;負責工業和社會發展類科技計畫項目的審核、推薦、立項和監督管理。
負責高新技術產業、高新園區、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培育和管理;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前置審批;企業科技特派員管理。
負責國家科技進步考核和省科技創新綜合考評工作。
貫徹科技外事政策,促進科技對外合作與交流,審核協調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項目,促進科技跨地區、跨部門協作。
負責質量興市計畫與實施。
負責研究全市科技成果、技術需求及全市科技獎勵方面的政策與實施,配合上級管理部門做好科技成果鑑定、登記、評價、申報、獎勵、保密等工作。
負責全市技術市場交易,登記,上報及管理工作。
3、信息管理科:
負責農村科技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編制。
負責農業類科技計畫項目的調研、審批、推薦、立項與監督管理。
負責農業科技特派員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科技普及規劃、計畫。
負責全市科技信息、科技信息網維護與管理,負責科技信息發布、科技統計、指標調研、科技信息資源分析等管理工作;
負責全市農村信息化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全市科技信息網路建設與發展。
負責科技普及和科技宣傳協調工作。
4、市知識產權局:
負責全國專利試點示範縣市建設。研究提出貫徹實施《專利法》的地方性法規,研究制定專利工作的行政規章以及促進智慧財產權保護和產業發展規劃;負責起草有關專利的地方性法規及有關措施。
負責專利管理隊伍建設;組織專利人才培訓。依法處理專利糾紛,查處冒充專利行為,推動專利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指導專利信息網路的建設、開發、利用。
負責專利統計分析工作,規範和管理專利技術交易、管理專利許可契約的認定、登記工作。
指導、管理全市專利中介服務機構,根據上級受權,受理專利申請、初審各類專利申請檔案,收繳各類專利規費;支持幫助企業開展專利成果推廣套用工作。
5、市生產力促進中心:
根據企業和新農村建設需求,向其提供科技、經濟、政策法規、市場、人才等方面的信息服務。
為企業提供技術、管理、政策法規等諮詢服務。
為企業導入先進適用技術,並提供技術支持服務。引導企業開展主導產業共性技術攻關,幫助指導現代農業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
為企業提供技術、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訓服務,組建農業適用技術講師團,開展農業適用技術培訓。
配合有關部門單位做好高新區科技創業服務中心建設與管理工作。
為科技型企業創業提供孵化服務。包括市場行銷、投資融資、貸款擔保、產權交易、人才引進、科技合作、科技招商、展覽展銷服務。
負責科技計畫項目查新,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申報與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