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科技法規政策;指導全縣科技業務工作;2、研究提出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縣科技創新能力;
3、組織編制全縣科技發展戰略及中長期規劃,擬定科技政策的規定;
4、負責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的使用及預、決算。
5、負責篩選、編制、向上申報立項並組織實施全縣重大科技研究、科技攻關、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全縣科技培訓,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管理和組織實施、鑑定。負責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等科技開發與推廣工作;負責全縣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等認定和推薦工作;
6、組織縣級科技進步獎的評定和向上級申報等一系列科技管理工作、負責科技新成果的引進推廣、科技信息、科技保密、專利申報等工作;
7、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宜,如招商引資、駐村掛點等中心工作。
內設機構
(1)人秘財會股負責局內政務的綜合協調、會議組織、檔案處理、信息調研、科技宣傳、機要檔案、來信來訪及建議提案的辦理,督辦查辦工作;負責內外接待、上傳下達;制定並實施局內規章制度、局內行政財務及後勤事務及局屬資產的管理;負責局機關後勤財務保障及行政事務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全縣科技法律的執法監督、行政複議、推進依法行政。
(2)計畫發展股
組織擬定全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年度科技計畫;組織制訂全縣試驗、示範、推廣計畫並予以實施;負責軟科學研究計畫和民營科技企業的管理工作,促進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基層科技進步工作;負責科技三項經費以及科學貸款的使用管理;負責全縣各類科技項目的立項、論證和篩選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宣傳普及和培訓工作;研究制定科技促進農村與社會發展的有關政策規定;指導農業科技園區建設和農村重大科技產業的示範;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科技扶貧、科技下鄉和可持續發展綜合試驗區等科技工作;指導協調鄉鎮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工作。
(3)成果市場股
研究擬定本縣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規定和制度;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的登記、獎勵、推廣和科技保密工作;組織協調重點科技成果的推廣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管理技術出口工作;監督有關技術市場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管理技術契約的認定登記工作;負責技術市場的巨觀管理;負責和指導科技服務體系的建設,促進科技第三產業的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搞好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及專利申報工作;指導、監督農業成果轉化資金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