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多數投票制是指進行一股一票的投票表決時,股東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數對每位董事分別表示其贊成或反對意見。在這一投票機制下,小股東通常無法選出代表其利益的董事,因而,該機制對小股東不利,而對大股東很有利。
作用
·由於錯開機制下新董事的產生更加困難,也就能削弱企圖成功替換原有董事行為的可能。
區別
簡單比較兩種投票機制,累計投票制保護少數股東權利,但出台相應策略來減少少數股東給董事會穩定帶來的干擾;多數投票制傾向大股東權利,但使用上受到極大限制。
多數投票制:股東運用手中的股票數,每股代表一票,分別對每個候選董事進行投票,如果某股東擁有100股,則可以對每個候選董事投100票。從而按得票數的高低依次選出新董事的選舉制度。
如果大股東擁有200股,那么則可以對每個候選董事投200票,這樣大股東會控制了董事會的選舉。因此多數投票制會排除少數股東的參與機會,這就是美國許多州強制採用累計投票制的原因。而那些強制採用累計投票制的州,也制定出相應的策略,以便將累計投票制的影響降至最低。
策略之一是“錯開”選舉董事會成員的時間,允許部分董事資格在某一單獨時間段內選舉產生。
它有兩項基本作用:
1.採用累計投票制是,錯開機制將令少數股東較難選出一名董事。
2.由於錯開機制下新董事的產生更加困難,也就能削弱企圖成功替換原有董事行為的可能。
簡單比較兩種投票機制,累計投票制保護少數股東權利,但出台相應策略來減少少數股東給董事會穩定帶來的干擾;多數投票制傾向大股東權利,但使用上受到極大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