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外游警示制度(英語:Outbound Travel Alert System,縮寫:OTA),簡稱外游警示、旅遊警告、旅警,是由香港保全局於2009年10月20日設立的一個讓香港居民容易掌握海外國家或地區潛在人身安全風險的旅遊警示制度。香港保全局以黃、紅、黑三種顏色,標示從輕到重不同程度的風險,以便香港市民可就其外游考慮作出相應安排。
設立經過
2008年11月25日,泰國反政府示威者沖入並占領曼谷蘇凡納布國際機場離境大堂,令該機場在當晚宣布取消所有離境航班及關閉機場;受事件影響而滯留在曼谷的香港居民近500人;及至11月27日,保全局仍然不發出旅遊警告而被香港旅遊業界指當局被動。11月29日起,中國大陸、澳門等紛紛派出包機接載其居民離泰。及至一對香港夫婦在同年12月1日凌晨在趕往布吉國際機場而離開泰國途中發生交通意外後,保全局常任秘書長張瓊瑤在同日中午表示因應泰國暴力衝突升級而宣布向國泰航空及香港快運作出包機安排,以接載仍然滯留在泰國的香港居民。
香港政府在事件中被指反應遲鈍、處事緩慢及無危機感。事後,香港政府和香港旅遊業界就旅遊警告制度進行商討。
2009年10月20日,香港保全局正式設立“外游警示制度”。
設立目的
設立外游警示制度的目的是協助香港居民更容易了解在前往85個較多港人到訪的海外國家時所可能面對的人身安全風險。當這些國家出現可能影響香港居民人身安全的事故時,保全局會評估風險,當中包括風險的性質(例如是否針對旅客)、程度及持續性,並考慮是否需發出外游警示。
運作機制
外游警示制度目的在於讓香港居民容易掌握在海外國家或地區旅遊或公幹時可能出現的影響人身安全的風險。
保全局因應受警示制度監控的國家可能出現影響香港居民人身安全或風險變化,並對該國所出現的風險性質、程度及持續性而評估是否發出相應級別的外游警示。保全局發出外游警示時,會透過專設網頁及新聞公報向外公布。
覆蓋地區
外游警示制度覆蓋80個較多香港居民到訪或旅遊的海外國家,並有可能增加;但根據保全局的指引,外游警示制度並不包括中國大陸、澳門以及台灣。
85個外游警示制度覆蓋國家 |
阿爾巴尼亞、立陶宛、阿根廷、盧森堡、澳洲、馬其頓、奧地利、馬來西亞、巴林、馬爾地夫、孟加拉、馬爾他、白俄羅斯、墨西哥、比利時、黑山共和國、波士尼亞-黑塞哥維那、摩洛哥、巴西、緬甸、汶萊、尼泊爾、保加利亞、荷蘭、高棉、紐西蘭、加拿大、挪威、智利、阿曼、克羅地亞、巴基斯坦、賽普勒斯、秘魯、捷克、菲律賓、丹麥、波蘭、埃及、葡萄牙、愛沙尼亞、卡達、斐濟、羅馬尼亞、芬蘭、俄羅斯、法國、沙烏地阿拉伯、德國、塞爾維亞、直布羅陀、新加坡、希臘、斯洛伐克、關島、斯洛文利亞共和國、匈牙利、南非、冰島、南韓、印度、西班牙、印尼、斯里蘭卡、伊朗、瑞典、愛爾蘭、瑞士、以色列、敍利亞、義大利、泰國、日本、突尼西亞、約旦、土耳其、肯亞、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寮國、英國、拉脫維亞、美國、黎巴 |
其他
香港旅遊業議會更強烈建議各旅行社,在收據上必須印上該國家所發出外游警示級別。當發出紅色或黑色旅遊警示發出下,在有關警示發出前,已報名自由行或旅遊團,如自由行者,一般大多數已報團市民,可獲全數退款。如旅行團者,可以全數退款或保留團費及轉團。保險公司可以因應情況可獲賠款。入境處更推出“外游提示登記服務”,可以於出發前三至四天內,填寫個人電話號碼和出發國家及日期。一旦有關國家發生事故,會收到有關國家的最新情況。
外游警示 | 國家 | |
不應前赴 | 埃及、菲律賓、敘利亞 | |
調整行程、如非必要, 避免前赴 | 黎巴嫩 | |
留意局勢、提高警惕 | 巴林、孟加拉、印度、印尼、伊朗、以色列、日本(福島縣)、肯亞、馬來西亞、緬甸、尼泊爾、巴基斯坦、俄羅斯、泰國、突尼西亞、土耳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