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法與比較文庫:法律名詞的起源

《外國法與比較文庫:法律名詞的起源》,作者何勤華,由北京大學出版社於2009-01-01出版。描述的是揭示我們現在所使用的一些主要的法律名詞,如法、法律、法學、法理學、憲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訴訟法、國際法等的誕生、成熟以及發展演變的歷程,幫助我們對其歷史與內涵的理解。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法律名詞的起源(套裝上下冊)》試圖揭示我們現在所使用的一些主要的法律名詞,如法、法律、法學、法理學、憲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訴訟法、國際法等的誕生、成熟以及發展演變的歷程,幫助我們對其歷史與內涵的理解。《法律名詞的起源(套裝上下冊)》共收詞142個,一般每一個名詞的闡述在三乾字左右,也有些名詞的字數則達一萬字以上,這主要取決於該名詞的歷史演變時間的長短以及其內涵的深厚與否。《法律名詞的起源(套裝上下冊)》既是一部研究型著作,又是法學領域裡的一部工具書,可以為法學各學科的進一步深入研究和法律教育內容的進一步拓展提供基礎。

作者簡介

何勤華,男,1955年3月生,上海市人。華東政法大學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法學博士。自1984年以來,共出版《西方法學史》、《英國法律發達史》、《中國法學史》(2000年兩卷本,2006年三卷本)、《20世紀日本法學》、《法律文化史譚》、《律學考》、《西方憲法史》、《西方民法史》、《法律移植論》等五十多部專著及合著,在《中國社會科學》、《中國法學》、《法學研究》、《中外法學》、《法學》等刊物上發表論文一百五十餘篇。

曾於1988年4月至1989年4月、1993年4月至1994年10月兩次赴日本東京大學法學部進修法制史。

1992年10月起,享受國務院專家特殊津貼。

1995年8月起任中國儒學與法律文化研究會副會長,1997年1月起任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2000年4月起任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會長。

1999年,被評為“中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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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法律名詞的起源》(上)

一 基礎法律

法和法律

法學

法理學

法哲學

法系

法治

法制

法律關係

法律解釋

法律邏輯

法律規範

法律秩序

法律體系

法律淵源

法律文化

法學流派

立法

比較法(比較法學)

法學方法論

中國法制史

中國法律思想史

六法全書

外國法制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

楔形文字法

羅馬法

日耳曼法

教會法

普通法和衡平法

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

二 憲政法律

憲法

憲政

權利

權力

民主

自由

內閣

公平

正義

公民

公務員

行政、行政權和行政法

行政主體和行政行為

行政強制和行政處分(行政處罰)

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行政裁判)

行政賠償(國家賠償)

三 刑事法律

刑法

刑罰

刑事責任

故意和過失

四訴訟制度與程式

《法律名詞的起源》(下)

五 民商事經濟法律

民法

民法學

自然人

法人

法律行為

人格權

所有權

物權

債權

典權

契約與契約

侵權行為

民事責任

時效

代理

無因管理

不當得利

婚約

婚姻

繼承

遺囑

專利

商標

著作權與著作權

智慧財產權

商法

商人

商號

商行為

商事登記

公司與公司法

保險

證券

期貨法

票據

破產

經濟法

財政法

勞動法

土地法

產品質量法

產業政策法

稅法

價格法

巨觀調控

市場監督

反壟斷法

反不正當競爭法

反傾銷法

社會保障法

消費者保護法

環境法

六 國際法

國際法

領事裁判權

國際私法

海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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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名詞,按照詞典上的解釋,是“表示人或事物名稱的詞”。法律名詞,就是表示法律這一社會現象中各種理念、制度、原則、程式、學說、術語等名稱的用詞,如法、法律、法學、憲法、民法、刑法、訴訟等。作為人類高級抽象思維的產物,法律名詞是在人類社會之法律規範日漸成熟,人們的學識積累達到一定程度,語言學、文字學與邏輯學趨於完善,以及相應的文化創造能力不斷增強的情況下出現並逐漸豐富的。

法律名詞雖然只是一個個單詞或詞組,看似簡單,但它們所蘊含的內容,卻是豐富多彩、深刻廣博的。透過一個個法律名詞,我們就可以了解整個法律制度、體系,以及原則、觀念等的基本內涵,以及其對社會的巨大功能。同時,法律名詞表面上只是一個符號,一個名稱,但由於人類歷史上的各個統治集團,各種政治力量,以及各位法學家、思想家,對它們都有自己的理解,自己的詮釋。因此,通過對法律名詞之起源與變遷的研究,就可以揭示法律名詞背後所涌動的激烈的政治與法律鬥爭,以及深刻的社會變化,幫助我們對現實政治與法律制度以及社會的理解與把握。

經過數千年法律文明的發展,應該說,我們現在所接觸到的法律名詞已經非常豐富了。然而,我們對法律名詞的探索與研究,開展得還遠遠不夠。在國外,19世紀英國學者梅因(Sir Henry Maine,1822-1888)的《古代法》一書,曾對幾個法律的核心名詞如自然法、法律擬制、衡平、契約、婚姻、遺囑、繼承、財產、侵權和犯罪等的起源作過深入的研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自此以後,在這方面的研究就很少了,至今尚沒有推出有分量的比較系統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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