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基地公司避稅

外國基地公司避稅

正文

跨國納稅人避稅港設立受其控制的公司,採取轉移利潤等方式逃避國際稅收義務的行為。外國基地公司通常具有下列特徵:①設立公司的目的是為了避稅;②公司所在地設在避稅港;③公司的經營業務活動往往都在避稅港以外的地區或國家進行,然後把利潤匯集到外國基地公司的帳戶下,藉以減輕其國際稅收負擔;④都是與基地公司經營業務有關的關聯公司。這類公司的組織形式很多,常見的有皮包公司投資公司保險公司租賃公司金融公司專利公司貿易公司航運公司勞務公司等。
外國基地公司的所得主要是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證券利得等間接投資所得。跨國納稅人因行業或經營目的不同,利用外國基地公司避稅的方法各異。例如,A高稅國的甲公司,欲在C國進行投資,為了避稅,甲公司先在B避稅港設立乙子公司,然後再以乙子公司名義在C國投資設立丙公司。丙公司的稅後利潤,以股息、紅利形式轉移匯集到乙子公司處,以迴避A高稅國的徵稅。如下圖:

外國基地公司避稅

再如,A高稅國的甲公司,欲在本國投資,為了避稅,甲公司先在B避稅港設立乙子公司,然後再以乙子公司的名義,返回A國投資設立丙公司。丙公司的稅後利潤,以股息、紅利形式轉移匯集到乙子公司處,以迴避A高稅國對股息、紅利徵稅。如下圖:

外國基地公司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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