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歷
1981.09——1984.07,湖北江漢大學學生;
1984.07——1989.12,湖北省公安廳研究室科員(期間:1987.08--1988.08下派黃岡縣公安局勝利街派出所工作);
1989.12——1990.10,湖北省公安廳研究室一科副科長;
1990.10——1994.06,湖北省公安廳法制處行政法制科副科長;
1994.06——1996.04,湖北省公安廳法制處行政法制科科長;
1996.04——1997.07,湖北省公安廳法制處法規科科長;
1997.07——2001.02,湖北省公安廳法制處執法監督科科長 (期間:1997.04--1999.06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公安管理專業學習,1999.05——1999.07,省直機關工委黨校學習);
2001.02——2004.04,湖北省公安廳法制處副處長;
2004.04——2005.08,湖北省公安廳控告申訴處處長;
2005.08——2008.06,湖北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
2008.06——2008.09,湖北省襄樊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8.09——2012.01,湖北省襄樊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武警襄樊市支隊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
2012.01——2014.07,湖北省襄陽市委常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武警襄陽市支隊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4年07月23日,襄陽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長夏先祿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批逮
2014年12月,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武漢鐵路運輸分院對襄陽市委原常委、市公安局原局長夏先祿(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夏先祿被批准逮捕。
雙開處分
2015年02月28日,據湖北省紀委訊息:經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紀委對襄陽市委原常委、市公安局原局長夏先祿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夏先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與他人通姦;濫用職權。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夏先祿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嚴重違紀違法,且黨的十八大之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夏先祿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