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他的主要工作職責是:1、擬制轄區內政府和各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計畫;
2、負責轄區內的行政管理和城市建設管理工作;
3、負責本地區的社區居委會基層政權建設、民政、計畫生育、殘聯、殯葬改革、普法教育、民事調解、勞動保障事務、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4、負責轄區內的防汛、防震減災、環境衛生、綠化、美化、垃圾清掃清運、初級保健、健康教育以及愛衛、紅十字會、環境保護等項城市管理工作;
5、完成政府交辦的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工業普查、創建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建設、在地統計等中心工作和臨時性任務;
6、負責政府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和解決民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以及完成民眾要求辦理的其它事務性的工作;
7、協調各駐地機關、學校、企業、單位創建寬鬆的社會經濟環境,為區域經濟建設服務;
8、加強治安防範,協助有關部門搞好轄區內的治安環境建設,杜絕群體性的上訪事件,避免重大案件和惡性案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