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提要
舊本題宋墨翟撰。考《漢書·藝文志》,《墨子》七十一篇,注曰名翟,宋大夫。《隋書·經籍志》亦曰宋大夫墨翟撰。然其書中多稱子墨子,則門人之言,非所自著。又諸書多稱墨子名翟,因樹屋書影則曰墨子姓翟,母夢烏而生,因名之曰烏,以墨為道。今以姓為名,以墨為姓,是老子當姓老耶?其說不著所出,未足為據也。宋《館閣書目》稱《墨子》十五卷六十一篇,此本篇數與《漢志》合,卷數與《館閣書目》合。惟七十一篇之中僅佚節用下第二十二,節葬上第二十三,節葬中第二十四,明鬼上第二十九,明鬼下第三十,非樂中第三十三,非樂下第三十四,非儒上第三十八,凡八篇,尚存六十三篇,與《館閣書目》不合。陳振孫《書錄解題》又稱有一本止存十三篇者,今不可見。或後人以兩本相校,互有存亡,增入二篇歟?抑傳寫者訛以六十三為六十一也。墨家者流,史罕著錄,蓋以孟子所辟,無人肯居其名。然佛氏之教,其清淨取諸老,其慈悲則取諸墨。
簡介
墨子一般認為是墨子的弟子及再傳弟子關於墨子言行的記錄。
在先秦諸子百家中,儒、楊、墨三家號稱"顯學",墨子在當時的聲望與孔子差不多。由於墨子倡導尚賢、尚同、兼愛、非攻、節用、節葬等主張。
《漢書·藝文志》著錄"《墨子》七十一篇",班固注曰墨子:"名翟,為宋大夫,在孔子後。"《隋書·經籍志》著錄"《墨子》十五卷,目一卷,宋大夫墨翟撰"。《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宋史·藝文志》都著錄"《墨子》十五卷,墨翟撰"。當前通行本《墨子》只有53篇,佚失了18篇,其中8篇只有篇目而無原文。關於《墨子》的佚失情況,一種說法是從漢代開始的,另一種說法是南宋時佚失10篇,其餘8篇是南宋以後佚失的。批評儒家的禮樂和天命觀念.揭示出“命者,暴王所作、窮人所述,非仁人之言也”,肯定了“強力從事”的命題。但同時主張“明鬼”、“天志”,反映了墨家思想的內在矛盾。漢代以後,墨學幾成絕學,直到清代,才重新引起人們的重視。
作者
《墨子》書十五卷、五十三篇,不僅所涉內容極為廣泛,且編寫體例及寫作風格也不盡一致。有關《墨子》一書的作者和真偽問題,在學術界有兩種不同看法:
三項分類法,
把《墨子》全書分為“內,外二篇”及“雜篇。”汪中這種分法從全書中另輯“雜篇”一組,完全打亂了原書的篇章次序和結構,似不可取。
五組分類法
第一組是《親士》到《三辯》,共七篇。皆後人假造的......。前三篇全無墨家口氣。後四篇乃根據墨家的餘論所作的。根據胡適之《中國哲學史大綱》的考證,當為魏晉時認為是儒家作品,新中國國學愛好者認為,乃漢末一介儒家學者,無名氏託名墨子進諫君主如何取捨人才。
第二組:《尚賢》三篇、《尚同》三篇、《兼愛》三篇、《非攻》三篇、《節用》兩篇、《節葬》一篇、《天志》三篇、《明鬼》一篇、《非樂》一篇、《非命》三篇、《非儒》一篇,共24篇。大抵墨者演墨子的學說所做的,其中也有許多後人加入的材料。《非樂》、《非儒》兩篇更可疑。墨子死後,墨家分成三派,有相里氏之墨、相夫氏之墨、鄧陵氏之墨,因三派所傳的學說不同,後人在彙編此書時,便把三派所傳之學分上、中、下三篇並列。
第三組:《經》上下、《經說》上下、《大取》、《小取》六篇,不是墨子的書,也不是墨者記墨子學說的書。......這六篇是惠施、公孫龍時代的“別墨”作的。......
第四組:《耕柱》、《貴義》、《公孟》、《魯問》、《公輸》並5篇,乃是墨家後人把墨子一生的言行輯聚來作的,就同儒家的《論語》一般。其中有許多材料比第二組還要更為重要。
第五組,自《備城門》以下到《雜學》共十一篇,所記都是墨家總結戰國時期守城備敵的方法。分別有“禽滑釐所受守城之法”說,“秦末所作說”、“偽作說”等。
研究墨家者,可先讀第二組合第四組,後讀第五組,其餘二組,可以不必細讀。
此種分法對《墨子》書中篇章的分組比較細緻,既顧及到作者,又考慮了各篇的內容以及它們在墨家研究中的地位,同時也保持了原書的篇章排列。分的甚好,因而被廣為採納。
因墨子中有道家之語,如《墨子》中的“銛者必先挫,錯者必先靡”、“甘井先竭,招木先伐”、“太盛難守”等,皆出於道家之語。正統十年(1445年),張宇初奉敕,將《墨子》刻入《道藏》。現代所傳的《墨子》只剩下五十三篇,這些篇幅是因為被道家著作《道藏》所收錄,才得以留傳下來。汪中將墨子書分為內外二篇以及諸雜篇,著有《墨子表征》一卷。現存《墨子》53篇,關於《墨子》的真偽一直是學界的大問題。清代《四庫全書總目》諸位學士考證《墨子》非墨子自著:“書中多稱子墨子,則門人之言,非所自著。”
《墨子》非墨子自撰一說又有分別。一種說法是,全書皆為墨子門人乃至後人著錄纂集而成,甚至夾有偽作,根本沒有墨子自撰的成分。方授楚稱:“墨子未嘗自著書也,今所傳《墨子》書,乃墨翟弟子及其後學所記述綴輯而成者。”郭沫若說:“墨子自己並不曾著書.現存的墨子這書是漢人所纂集的,其中有些是墨家弟子的著錄,有些還不是墨家的東西。”
另一種說法是,全書既有墨子自撰的篇章。也有弟子及後人的作品。畢沅、梁啓超等持這種看法。至於今本《墨子》中哪些篇為墨子自撰,哪些篇出自墨子弟子或後學之手,以及那些是偽訛之作等,各家說法不一。
篇章
《墨子》原書根據《漢書》記載應有71篇,而當前通行本《墨子》只有53篇,佚失了18篇,其中8篇只有篇目而無原文。
《墨子校注》存目 | 今本目錄 | ||
卷之一 | 親士第一 | 卷一 | 親士(一介無名氏託名進諫) |
脩身第二 | 脩身(一介無名氏託名進諫) | ||
所染第三 | 所染 | ||
法儀第四 | 法儀 | ||
七患第五 | 七患 | ||
辭過第六 | 辭過 | ||
三辯第七 | 三辯 | ||
卷之二 | 尚賢上第八 | 卷二 | 尚賢上 |
尚賢中第九 | 尚賢中 | ||
尚賢下第十 | 尚賢下 | ||
卷之三 | 尚同上第十一 | 卷三 | 尚同上 |
尚同中第十二 | 尚同中 | ||
尚同下第十三 | 尚同下 | ||
卷之四 | 兼愛上第十四 | 卷四 | 兼愛上 |
兼愛中第十五 | 兼愛中 | ||
兼愛下第十六 | 兼愛下 | ||
卷之五 | 非攻上第十七 | 卷五 | 非攻上 |
非攻中第十八 | 非攻中 | ||
非攻下第十九 | 非攻下 | ||
卷之六 | 節用上第二十 | 卷六 | 節用上 |
節用中第二十一 | 節用中 | ||
節用下第二十二 | |||
節葬上第二十三 | |||
節葬中第二十四 | |||
節葬下第二十五 | 節葬下 | ||
卷之七 | 天志上第二十六 | 卷七 | 天志上 |
天志中第二十七 | 天志中 | ||
天志下第二十八 | 天志下 | ||
卷之八 | 明鬼上第二十九 | 卷八 | |
明鬼中第三十 | |||
明鬼下第三十一 | 明鬼下 | ||
非樂上第三十二 | 非樂上 | ||
卷之九 | 非樂中第三十三 | 卷九 | |
非樂下第三十四 | |||
非命上第三十五 | 非命上 | ||
非命中第三十六 | 非命中 | ||
非命下第三十七 | 非命下 | ||
非儒上第三十八 | |||
非儒下第三十九 | 非儒下 | ||
卷之十 | 經上第四十 | 卷十 | 經上 |
經下第四十一 | 經下 | ||
經說上第四十二 | 經說上 | ||
經說下第四十三 | 經說下 | ||
卷之十一 | 大取第四十四 | 卷十一 | 大取 |
小取第四十五 | 小取 | ||
耕柱第四十六 | 耕柱 | ||
卷之十二 | 貴義第四十七 | 卷十二 | 貴義 |
公孟第四十八 | 公孟 | ||
卷之十三 | 魯問第四十九 | 卷十三 | 魯問 |
公輸第五十 | 公輸 | ||
□□第五十一 | |||
卷之十四 | 備城門第五十二 | 卷十四 | 備城門 |
備高臨第五十三 | 備高臨 | ||
□□第五十四 | |||
□□第五十五 | |||
備梯第五十六 | 備梯 | ||
□□第五十七 | |||
備水第五十八 | 備水 | ||
□□第五十九 | |||
□□第六十 | |||
備突第六十一 | 備突 | ||
備穴第六十二 | 備穴 | ||
備蛾傅第六十三 | 備蛾傅 | ||
卷之十五 | □□第六十四 | 卷十五 | |
□□第六十五 | |||
□□第六十六 | |||
□□第六十七 | |||
迎敵祠第六十八 | 迎敵祠 | ||
旗幟第六十九 | 旗幟 | ||
號令第七十 | 號令 | ||
雜守第七十一 | 雜守 |
版本
版本 | 時間 | 備註 |
卷子本 | 日本文應元年 | 存日本宮內省存卷子本《群書治要》中 |
正德俞鈔三卷本 | 明朝正德元年 | 俞弁鈔 |
吳鈔本 | 明朝弘治 | 吳寬鈔 |
道藏本 | 明朝正統十年 | 明道藏,張宇初校 |
顧校道藏本 | 清朝 | 顧千里校 |
嘉靖壬子陸校銅板活字本 | 明朝嘉靖三十一年 | 陸穩校 |
嘉靖癸丑陸敘唐刻本 | 明朝嘉靖三十二年 | 唐堯臣據陸穩壬子活字本刊刻 |
嘉靖丁巳江藩重刻唐本 | 明朝嘉靖 | 江藩重刻唐堯臣本 |
隆慶丁卯沈刻百家類纂本 | 明朝隆慶元年 | 沈津刻 |
萬曆壬子百子類函本 | 明朝萬曆 | 翻刻隆慶丁卯沈刻百家類纂本 |
萬曆丁丑潛庵敘刻本 | 明朝萬曆 | |
萬曆辛巳茅校書坊刻本 | 明朝萬曆 | 茅坤校,童思泉刻 |
日本寶曆七年秋山儀校刻本 | 日本寶曆七年 | 秋山儀校 |
李贄批選本 | 明朝萬曆 | 李贄節本 |
綿眇閣本 | 明朝萬曆 | 馮夢禎綿眇閣刻 |
堂策檻本 | 明朝天啟 | 郎兆玉堂策檻刻 |
顧校李本 | 明朝 | 附於顧校道藏本之下闌 |
陳仁錫本 | 明朝天啟 | 刊於《諸子奇賞》中 |
四庫全書本 | 清朝乾隆 | |
畢沅校刻本 | 清朝乾隆四十八年 | 畢沅校 |
墨子斠注補正 | 清朝光緒十三年 | 王樹枏 |
墨子閒詁 | 清朝光緒二十一年(活字本) | 孫詒讓 |
清朝宣統二年(重刊本) | ||
桐城先生點勘墨子讀本 | 清朝 | 吳汝綸 |
墨子箋 | 清朝 | 曹耀湘 |
墨子注 | 清朝光緒 | 王闓運 |
墨子國字解 | 日本 | 牧野謙次郎 |
墨子新釋 | 中華民國 | 尹桐陽 |
墨子集解 | 中華民國 | 張純一 |
定本墨子閒詁校補 | 中華民國 | 李笠 |
墨子校注 | 中華民國 | 吳毓江 |
思想
《墨子》一書思想非常豐富,其中政治思想、倫理思想、哲學思想、邏輯思想和軍事思想都比較突出,尤其是它的邏輯思想,是先秦邏輯思想史的奠基作。
《墨子》的政治思想,主要反映在《尚賢》、《尚同》、《非攻》、《節用》、《節葬》、《非樂》諸篇中。墨家主張任人唯賢的用人原則,反對任人唯親,它說,做官的不能永遠都是高貴的,老百姓也不能永遠都是下賤的。它主張從天子到下面的各級官吏,都要選擇天下的賢人來充當。墨子反對統治者發動的侵略戰爭,聲援被侵略的國家,並為此而奔走呼嚎,勇敢地主持正義。墨子對統治者過的驕奢淫逸的糜爛生活極為反感,主張對統治者要進行限制。對死人的葬禮,墨子主張節儉,反對鋪張浪費。這些客觀上反映了廣大勞動人民的願望和要求。
《墨子》的倫理思想,主要反映在《兼愛》、《親士》、《修身》等篇中。墨子主張"兼相愛,交相利",人們不分貴賤,都要互愛互利,這樣社會上就不會出現以強凌弱、以貴欺賤、以智詐愚的現象。國君要愛護有功的賢臣,慈父要愛護孝順的兒子。人們處在貧困的時候不要怨恨,處在富有的時候要講究仁義。對活著的人要仁愛,對死去的人要哀痛,這樣社會就會走向大同。墨子的倫理思想雖然抹殺了階級性,帶有空想的色彩,但它卻是廣大勞動人民要求平等、反抗壓迫、呼喚自由的心聲。
《墨子》的哲學思想,主要反映在《非命》、《貴義》、《尚同》、《天志》、《明鬼》、《墨經》諸篇中。墨家哲學思想的最大貢獻是認識論。墨子主張把知識分為"聞知"、"說知"、"親知"三類,"聞知"是傳授的知識,"說知"是推理的知識,"親知"是實踐經驗的知識。這就否定了唯心主義的先驗論。
為此,墨子在認識論方面提出了著名的"三表法",他說:
"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於何本之?上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於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於何用之?廢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謂言有三表也。"
(《墨子·非命上》)墨子還反對儒家鼓吹的"天命論",他不相信"天命"的存在,他提倡"尚力"。在"名"、"實"關係上,墨家認為"名"必須服從"實",沒有"實"作基礎,"名"就是虛假的。這些思想都具有唯物主義的性質。但是,墨子又相信"天志",他認為天有意志,天能賞善罰惡,愛人憎人。他還論證了鬼神的客觀存在,這就不免陷入了唯心主義的泥坑。這說明墨家的唯物論思想還有缺陷,還不徹底。
《墨子》的邏輯思想,主要反映在《經》上下、《經說》上下、《大取》、《小取》6篇中,這主要是後期墨家的思想。在《墨經》中,後期墨家提出了"辯"、"類"、"故"等一套完備的邏輯概念。在《小取》篇中論述了辯論的作用,即辯論是要分析是非的區別,審查治亂的規律,弄清同異的所在,考察名實的道理,判別利害,解決疑似。還闡述了辯論的幾種方式,對推理的研究也甚為精細。後期墨學建立了相當嚴謹完整的邏輯理論,在中國邏輯思想發展史上起了開創作用,具有較高的學術地位。直到今天,它仍是人們學習中國邏輯思想史的重要材料,給人以智慧的啟迪。
《墨子》的軍事思想,主要反映在《備城門》、《備高臨》、《備梯》、《備水》等篇中。由於墨家學派主張"兼愛"、"非攻",反對侵略戰爭,所以它的軍事理論主要是積極的防禦戰術,這雖然不及兵家的軍事思想全面深刻,但它卻反映了廣大勞動人民厭惡戰爭、渴望和平的心理願望。
《墨子》一書所蘊含的思想極其豐富,在中國思想發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學術地位。《墨子》思想代表了廣大勞動人民的利益和要求,是勞動人民智慧的結晶。正因為如此,它不被統治階級所賞識,到了秦漢,墨學已沒有多大影響,墨子的事跡已知之甚少,連史學家司馬遷為墨子作傳,也廖廖數語。
《墨經》的邏輯學
中國古代第一個比較完整的邏輯體系。由於它是圍繞著辯或辯論(論證)而展開的,所以也被稱為墨辯邏輯。其邏輯思想和體系主要反映在《墨經》一書中。
基本內容 後期墨家邏輯以辯為核心,其中包括名、辭、說三種基本的思維形式和由故、理、類三物構成的邏輯推理。
辯 在後期墨家邏輯中具有論證的性質,《墨經》把辯定義為"爭彼也",即把辯看作是關於"或謂之牛,或謂之非牛"、"或謂之是,或謂之非"的一對矛盾命題的是非之爭,而且認為辯必有勝者和負者,並要求分清勝負。辯的目的和作用在於"將以明是非之分,審治亂之紀,明同異之處,察名實之理,處利害,決嫌疑"(《小取》)。
辯具有名、辭、說三種基本思維形式。在後期墨家邏輯中,對這三種思維形式的理解,相當於西方傳統邏輯中的概念、判斷、推理。後期墨家邏輯中的名是用來摹擬、稱謂事物的所然與所以然之性質的,《小取》說:"以名舉實";《經上》說:"告以文名,舉彼實故也"。這樣的名就具有概念的性質。名又是言詞(命題)的構成元素,因而也具有語詞的性質。後期墨家首先從概念外延上把名分為達、類、私三種,"達名"相當於範疇,如"物";"類名"相當於普遍概念,如"馬";"私名"是限於對某一個體事物之稱謂,包括專名或姓名,相近於單獨概念。後期墨家還從概念的內涵上把"名"分為相當於具體概念的"形貌之名"和相當於抽象概念的"非形貌之名",以及相當於時空概念的"居運之名"和"量數之名",等等。
辭是用來表達人們思想上的斷定的。《小取》說:"以辭抒意",所以"辭"又是構成推理的要素,即用作前提、結論或論證的論題。如《小取》把"白馬,馬也;乘白馬,乘馬也" 這種直接推理叫做 "比辭而俱行",把論證叫做"立辭"。辭有時與"言"通用,言辭是對事物的陳述,它是由名構成的。後期墨家還提出了"盡"、"或"、"假"、"必",即全稱、選言、假言、必然等命題形式,尤其對詞項在命題中的周延性問題提出了精闢的見解。它認為,肯定命題的謂項是不周延的,"乘馬,不待周乘馬,然後為乘馬也";而否定判斷的謂項是周延的,"逮至不乘馬,待周不乘馬,而後為不乘馬"。後期墨家對辭的矛盾關係也有了初步的認識和揭示,如將"辯"限於一對矛盾命題的一是一非之爭,在"止"式推論中提出用特稱否定命題反駁全稱肯定命題和用全稱否定命題反駁特稱肯定命題等。
後期墨家邏輯強調"以說出故",即通過說的方式以明確 "立辭" 的根據和理由。《經下》諸條有"說在......"字樣,接著極簡要地標出理由或例證,然後在《經說下》加以解釋,這就是 "以說出故" 形式的運用。後期墨家把知識按來源分為聞知、說知、親知三種。說知源於親知和聞知,是由已知到未知的間接推理之知。《經說下》舉例說,已親知室外之物的顏色是白的,又聞知室內之物的顏色與室外之物的顏色相同,由此就可以推出室內之物的顏色也是白的。後期墨家還從當時的辯論中,總結出多種推論形式,主要有:具有選言性質的"或"、具有假言性質的"假"、相當於直言推理的"效"、相當於複雜概念推理的"侔"、相當於對當關係中矛盾命題之間推理的"止",以及"辟"、"援"、"推"等一般類推。
故、理、類三物 後期墨家認為立辭必須明故、理、類三物,"三物必具,然後(辭)足以生"。故是指一事物產生的原因和條件,《經說上》將"故"分為"大故"和"小故"兩種。大故就是有之必然,無之必不然;"小故"則是有之不必然,無之必不然。它們相當於假言命題的前件或直言推理中的小前提。"理"即"法",有規律、 模式、本質之意。"類" 是指類之同者。故、理、類三物即是立辭必須明確"辭",明確論題或結論之所以能成立的理由和條件,又必須明確事物之間因果關係或條件關係的一般規律,還必須知其類同者。這三物既是後期墨家邏輯推理論證的原則,也是其推理論證的基本形式,即由故、理、類三物而推出"辭"的基本過程和形式。
邏輯規律 後期墨家對邏輯的基本規律也有比較明確的論述。在同一律方面,《經說下》中指出,"正名者,......彼彼止於彼,此此止於此,彼此不可",認為"彼"之名只能指彼之實,"此"之名只能指此之實,彼此之名都不能既指彼又指此。這是後期墨家的"正名"原則,從中揭示了同一律的基本內容。它還十分重視同一律的套用,提出了"通意後對"的原則,即在辯論中必須先明確概念(通意),然後才能論辯(後對)。
後期墨家也把"辯"定義為爭論一對矛盾命題中的是非。如針對同一動物,甲說"這是牛",乙說"這不是牛",就叫做"爭彼"。後期墨家指出,這樣的爭彼是"不俱當,必或不當"的,也就是不能同真,必有一假。這相當於矛盾律的內容。後期墨家曾用矛盾律分析了當時流行的一些論點的邏輯謬誤。例如,《經說下》在批駁"言盡悖"之謬誤時指出,如果"以言為盡悖"這個命題為真,則表明存在著並不荒謬的言論;如果這個命題為假,也表明有些言論不是荒謬的。因此不管怎么說,這個命題都是不正確的。
後期墨家還揭示了排中律的內容,指出"謂辯無勝,必不當",即認為矛盾命題不能同假,其中必有一真。
邏輯謬誤 後期墨家對推理論證中的謬誤問題作了仔細研究。《小取》指出,事物有相同的性質,但不一定在一切方面都相同;事物的現象相同,導致這一現象的原因不一定相同等等。因此,對譬、侔、援、推這些論辯方式運用不慎,或作為公式到處搬用,就會出現"行而異、轉而危、遠而失、流而離本"的謬誤。後期墨家把侔式推論的謬誤,分為①"是而不然",即肯定的前提是正確的,肯定的結論則是錯誤的。②"不是而然",即否定的前提是正確的,否定的結論則是錯誤的。同時還規定了"異類不比"的類推原則。對此,《經說下》舉例說,如果提出木頭與夜間哪個更長,智慧與糧食哪個更多,爵位、親屬、操行和物價哪個更貴這樣的問題,顯然是荒謬的。
影響 後期墨家邏輯是中國古代邏輯可以同古希臘亞里士多德的邏輯、古印度因明(見印度邏輯史)相媲美的科學體系,在中國邏輯史和世界邏輯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但從秦漢以後,這份寶貴的遺產長期被忽視。晉朝時,魯勝雖曾作《墨辯注》,但僅存其"敘"。只是到了近代以後,孫詒讓、梁啓超、章炳麟、章士釗、譚戒甫等人才開始把墨辯邏輯與西方邏輯和印度因明進行比較研究,從而使後期墨家邏輯思想重新受到了重視,並有了新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