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增量現金流也稱為相關現金流量,是指公司有無被決策項目時未來現金流量的差值,也就是由決策引起的公司總未來現金流量的變化。
顯然,在計算投資項目的淨現值的時候,只有增量現金流是有意義的。例如,某公司兩年前曾打算開發某產品,曾支付10萬元的諮詢費,但由於種種原因項目未能繼續下去。兩年後舊事重提,在進行投資分析時這筆費用是否是相關成本呢?答案是否定的。在任何一個階段,以前支付的費用都是沉沒成本,因此,在決策過程中的每一階段,只有未來的成本和收人才是與決策相關的。增量現金流量的概念聽起來很容易理解,但在實際計算過程中很容易出錯。一個簡單的辦法是,假設可能出現的兩種情況:在第一種情況下項目被採納;在第二種情況下項目被拒絕。在這兩種情況下都會發生的現金流量是不相關的現金流量,因此與投資決策無關;只有在第一種情況下才會發生的現金流量就是增量現金流量,與決策有關。
要點
增量成本與沉沒成本;
機會成本;
相關效果;
淨營運資金;
財務成本;
通貨膨脹;
政府干預。
原則
增量現金流在確定投資項目相關的現金流量時,應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則是:只有增量現金流量才是與項目相關的現金流量。投資項目的增量現金流,可以按時間分為三種:
初始期現金流
(1)購置新資產的支出
(2)額外的資本性支出(運輸、安裝、調試等支出)
(3)淨營運資本的增加(或減少)
(4)舊資產出售的淨收入(重置項目),包括其納稅影響
經營期現金流
(1)經營收入的增量
(2)減:經營費用的增量(折舊除外)
(3)減:折舊費(按稅法規定計量)的淨變動
【提示】以上三項之和是項目引起公司稅前利潤變動
(4)所得稅額的變動
【提示】以上四項的合計是項目引起的稅後利潤變動
(5)加:折舊費(按稅法規定計量)的淨變動
【提示】以上5項之和為經營期增量現金流
處置期現金流
(1)處置或出售資產的殘值變現價值
(2)與資產處置相關的納稅影響
(3)營運資本的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