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建費

報建費

報建費是指房地產企業在項目開發的過程中辦理的各種證件、許可、申報、審批等手續所發生的的費用。 工程施工承發包契約書一式5份,建設資金到位銀行證明一份或存款金額證明一份。 (六)施工單位提供施工企業介紹信、法人授權委託書、企業法人證明書(原件各1份)。 (七)施工單位提供施工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格證書(資質證書)複印件各1份(加蓋確認公章)。 (八)施工隊負責人(在契約後簽名)提供項目經理證書(經海南省建設廳審核辦理就位手續及換證後才有效),計畫生育符合規定證明書(縣級計畫生育局出具的證明才有效)。

報建費項目

一、個人興建的住宅等工程項目,須提供如下報建材料:

(一)建設用地“土地證”複印件1份(看原件,收印件)。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複印件1份(看原件,收印件)。

(三)施工圖紙(一層以上面積達300平方米的住宅工程項目,一律提供場地岩土工程勘察報告,一層面積100平方米以下,如沒有提供用地岩土工程勘察報告的,建房者必須出具土質擔保檔案提交報建),建築工程施工圖紙須送海口或那大市有資質的設計審核部門審核後才向我局報建。

(四)工程項目造價預算書原件(沒有提供預算書的我局將按如下標準計算造價,混合結構房屋每平方米500元,櫃架結構房屋每平方米550元)。

(五)

(九)施工單位出具是否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一份。

(十)施工單位提供承包項目施工安全保證措施方案材料1份和提供按規定要求辦理的施工人員安全保險投保材料各1份報建。

(十一)施工技術人員(六大員)上崗證,看原件收印件。

(十二)其他報建材料根據不同時期,不同工程項目報建要求變化另通知提供。

二、建設和施工單位按以上材料報送要求提供齊全後,我局在15天內給予審批,審批後建設和施工單位按規定繳完各種收費的當天我局將發給“建設工程施工任務通知書”,施工單位在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後才能投入施工。

三、主要收費標準:根據國家財政部、物價局的規定以及縣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確定,城市市政設施配套費的徵收標準為投資額的3%~5%計收;工程定額編制管理費按省建設廳、財政廳瓊建定[2001]77號文規定,按投資額的1.6‰計收。建築面積達7000m2或層高九層以上的項目,如沒有條件建設防空地下室的,經業主申請批准後須向縣人防部門按總建築面積繳納每平方米1300元作為地下防空統建費。

報建費收費明細

收費項目 計量單位 收費標準 批准機關及文號

工程定額測定費 建安工作量 0.1% 粵價[2001]323號

工程質量監督費 建安工作量 六層以下2元/㎡

六層以上2.5元/㎡ 粵價[2004]477號

工程交易服務費 工程造價; 0.13~~0.23% 博價[2000]31號

工程監理服務費 工程造價 0.15% 博價[2002]20號

工程質量檢測費 件 按件收費 粵價[2002]146號

散裝水泥專項資金 建築面積 0.6~~1.2元/㎡ 惠財預[2002]54號

新型牆體專項資金 建築面積 4元/㎡ 博府辦函[2004]203號

副食品調節基金; 工程造價 0.1% 博府[2000]62號

簡易廠房、公益事業 建築面積 2元/㎡ 博府辦函[2004]20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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