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現狀
相對於科研基金,對論文的獎勵畢竟是對已成事實的確認,而對基金的獎勵在研究成果出現之前就開始了。在基金支持下完成的課題本屬應然,因為你已經被預付酬報了,但事實是,只要基金到手,哪怕沒有後續成果,也已經被所在學院重複獎勵了。對基金的重複獎勵,因而成了對未成成果的獎勵,這種獎勵的實質是對金錢本身的致敬,是金錢(獎勵)對金錢(基金)的敬意。
學院中人蠅營狗苟就是為各類名目的基金奔走,不惜“上窮碧落下黃泉”,一旦中體彩般地拿到錢,精力與尊嚴均已消耗殆盡,而後在花錢買來的版面或書號上發表的所謂成果,如何能擺脫學術產出低水平重複的怪圈?基金申請更是學術賄賂的高發區,歷經幾番操作,多重運作,與各種學術評獎一樣,基金最終落入的常是擁有行政資源的領導層。在當下蓬勃擴張的中國高校,繁複的行政事務非但沒有犧牲院長們的學術表現,反而權學相長,魚與熊掌兼得。
毋庸諱言,“基金崇拜”揭示了一個高校私下承認卻憚於公開認領的事實:金錢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了學院體制的“發動機”。
改變
矯正當代中國高校在基金申請中的積弊,國外的專項研究基金制度可以借鑑。比如,美國國防部的基金髮放歷來有著嚴格而明確的目標設定,即要保證它的裝備研發在每一個科研周期內都至少要領先於俄羅斯一代。如果這一目標在某一科研周期內未能達成,那么相關責任人,從基金項目主管,到基金評審委員會成員,均要被追究責任,輕者辭職走人,重者接受司法調查。學術賄賂,權學交易,在動輒就可能丟飯碗的制度設定面前,受到威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