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會長,負責社團日常行政工作,位置低於會長,該職務有的社團稱常務會長。
執行會長主要有以下職責:
一、領導協會工作,負責協會發展謀劃和協會自身建設,提出指導意見。
二、負責銜接政府領導工作,貫徹政府領導指示。
三、召集和主持會長辦公會、會長擴大會和會員大會;
四、檢查、督促、指導會員單位對會員大會、會長擴大會和會長辦公會決議的落實、執行;
五、代表協會簽署有關檔案、協定、契約等;
六、帶領協會班子成員執行協會活動計畫;
七、安排或組織所屬單位和會員企業開展科技、文藝、體育等活動;
八、主持制定、完善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
九、組織相關工作考核,並進行獎勵和表彰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