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柯

執柯也作伐柯。舊指給人介紹婚姻,語出《詩經·豳風·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何?匪媒不得。”後稱為人作媒為執柯,稱媒人為執柯人。

概述

執柯也作伐柯。舊指給人介紹婚姻,語出《詩經·豳風·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何?匪媒不得。”後稱為人作媒為執柯,稱媒人為執柯人。

吳自牧《夢粱錄·嫁娶》云:“婚娶之禮先憑媒氏,以草帖子通於男家,男家以草帖子問卜,方回草帖,亦卜吉,媒氏通音。然後過細帖,又謂定帖,帖中序男家三代官品職位名諱,議親第幾位男,及官職年甲月日吉時。父母或在堂或不在堂,或書生,婚何位,尊長或入贅明開,將帶金銀田土財產宅舍房廊山園俱列帖子內。女家回定帖亦如前開寫,及議婚第幾位娘子年甲月日吉時生,具列房奩首飾金銀珠翠寶器動用帳幔等物,又隨嫁田土屋業山園等。其伐柯人兩家通報,擇日過帖,各以色彩襯盤安定帖送過,方為定論。然後男家擇日備酒禮詣女家,或借園圃,或湖舫內,兩親相見,謂之相親,男以酒四杯,女則添備雙杯,此禮取男強女弱之意。如新人中意,即以金釵插於冠髻中,名曰插釵。若不如意,則送彩緞兩匹,謂之壓驚,則姻事不諧矣。既已插釵,則伐柯人通好議定禮往女家報定”。從《夢粱錄》中可知,宋時稱媒人為伐柯人。

近代亦稱為人作媒為伐柯。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志》下篇卷三《浙江·杭州嫁娶風俗》載:“杭州舊式婚禮,先憑媒氏以草帖子通於男家,男家以草帖問卜或禱簽。得吉無克,方回草帖。……女家回定帖,亦如前開寫,及議親第幾位女,年甲月日吉時生。具列房奩首飾金銀珠翠寶器,動用帳幔等物,及隨嫁田土屋業山園等。其伐柯人兩家通報,擇日通帖,各以色彩襯盤,安定帖送過。”

古文出處

執柯之稱謂亦多見於古代小說中。

來源:《詩·豳風·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後以“執柯”指作媒。

明沉受先《三元記·托媒》:“你聘財若出銀百兩,管教今夜便成雙,與你執柯,期取弄璋。”

清蒲松齡《聊齋志異·蓮香》:“生出,浼女舅執柯。媼議擇吉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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