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城市空間結構城市空間結構是城市要素在空間範圍內的分布和組合狀態,是城市經濟結構、社會結構的空間投影,是城市社會經濟存在和發展的空間形式。城市空間結構一般表現在城市密度、城市布局和城市形態三種形式,因此,城市空間結構就有內部空間結構與外部空間結構之分。
就城市功能對城市進行分區,可劃分為商業區、居住區、市政區與公共服務區、工業區、交通與倉儲區、風景瀏覽區與城市綠地、特殊功能區。影響城市功能分區的主要因素有自然地理條件、歷史文化因素、經濟發展水平、交通運輸狀況等。
城市是由分屬於經濟、社會、生態等系統的諸要素構成的社會經濟綜合體,城市各類要素在城市空間範圍內表現為一定數量,形成各自的密度。城市密度是城市各構成要素密度的一種綜合。合理的城市密度,有利於發展生產的專業化和社會化,提高社會勞動生產率;有利於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節約使用土地和資源,降低生產成本;有利於信息的傳遞和交流,刺激競爭,培養和提高勞動者的文化和技能;有利於縮短流通時間,降低流通費用,加速資本周轉;有利於城市政府進行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能。
城市布局合理的城市布局,能縮短人流、物流、信息流、資金流的流動空間和時間,方便他們的流動,提高城市效益;能合理地利用城市的土地和自然條件,建立合理、便捷的交通聯繫;能避免城市各物質實體或要素相互干擾。
城市形態城市形態是城市空間結構的整體形式,是城市內部密度和空間布局的綜合反映,是城市三維形狀和外瞻的表現。
因素
一, 城市空間結構 地租支付能力 交通通達度
①商業區
②居住區
③工業區
④文教區
⑤風景區
⑥行政區
二、城市空間結構形態
① 同心圓狀
②扇形 楔形
③多核心形
三、城市空間結構的差異
①城市規模(規模巨大的城市有一個或多個城市副中心。而規模較小的城市只有單一中心,沒有明顯的功能分區)
②城市職能(工業城市的工業用地所占比例較大。如我國鞍山。商業、金融城市的商業用地面積大,工業用地面積很小,甚至沒有工業區。如香港)
③自然地理環境(如蘭州、宜昌這樣的沿江城市,城市用地沿江狹長布局:十堰這樣的山區城市則沿山谷綿延擴展;沿海城市則多以港口為中心向腹地擴展。如大連;平原地區的城市則以中心城區為中心向四周均勻擴展。如保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