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2016年2月21日新華社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這是時隔37年重啟的中央城市工作會議配套檔案,通過一個個破解城市發展難題的“實招”和“時間表”,勾畫了“十三五”乃至未來一段時間中國城市發展的具體“路線圖”。
十條限制
1、在嚴格依法執行規劃方面,意見提出嚴控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設立,凡不符合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划進行建設的,一律按違法處理。用5年左右時間,全面清查並處理建成區違法建設,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設;
2、在保護歷史文化風貌方面,意見提出用5年左右時間,完成所有城市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築確定工作;
3、在發展新型建造方式方面,意見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爭用10年左右時間,使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的比例達到30%。
4、在大力推進棚改安居方面,意見提出打好棚戶區改造三年攻堅戰,到2020年,基本完成現有的城鎮棚戶區、城中村和危房改造。
5、在最佳化街區路網結構方面,意見提出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平均路網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積率達到15%。
6、在優先發展公共運輸,意見提出統籌公共汽車、輕軌、捷運等多種類型公共運輸協調發展,到2020年,超大、特大城市公共運輸分擔率達到40%以上,大城市達到30%以上,中小城市達到20%以上。
7、在推進污水大氣治理方面,意見提出到2020年,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力爭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
8、在加強加強垃圾綜合治理方面,意見提出到2020年,力爭將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
9、在加強加強垃圾綜合治理方面,意見提出完善激勵機制和政策,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建立餐廚廢棄物和建築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體系。
10、在推進城市智慧管理方面,意見提出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鮮明的智慧城市。通過智慧城市建設和其他一系列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措施,不斷提高城市運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