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形象設計

城市形象設計

城市形象設計,是指從城市整體社會氛圍、文化氛圍角度,結合城市的自然地理環境、城市布局、文化傳統、地方特色等方面對城市的物質形體空間以及形成和運作的全方位的設計。

城市形象設計的定義

對城市的外觀和內涵的定位與布局。城市形象設計有兩方面的內容: 硬體系統部分,包括城市布局、城市道路、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城市標誌和城市色彩(如雕塑、照明、廣告、報刊欄)等;軟體系統部分,包括政府行為、政府與居民關係、城市文明、城市活動和市民素質等。城市形象設計強調整體性和綜合性,包括理念識別、行為識別。

城市形象設計的原則

一是個性化原則。城市理念反映了城市的靈魂,是城市的精神支柱。城市的個性化,通過理念的準確表達、視覺識別的準確表現、行為的傳播,就能形成自身的形象個性。
二是多樣化原則。城市形象設計要有多樣化的形式和表達方式,城市理念的傳達設計,要力求豐富多彩,不能淡而無味。
三是民族化原則。城市形象設計時既要考慮與國際慣例接軌,還要充分考慮民族精神、民族習慣、民族特點,往往更能夠表現城市形象的個性化。

在城市形象設計重要注意的問題

一忌目標模糊。做到三清晰:城市理念清晰,城市發展方針清晰,城市現有形象特徵清晰。
二忌就事論事。城市形象設計不僅是設計手冊的問題而是一場城市形象改革。因此,設計者要跳出”形象”看”形象”,真正抓往城市的內在精神實質,既要有深度,又要有廣度,把城市的內在與外在精神有機地結合起來,設計出本城市的真實形象。
三忌平淡無奇。城市形象設計者要有好的創意。意念先行,以形取神。
四忌求全求備。要求設計者要從平淡中挖掘”神奇”,突出”熱點”,抓住特殊優勢,聚集放大,引人注目。
五忌落入俗套。城市形象設計要有新思維、新角度、新包裝,做到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先,領導潮流,要具有:”原創”,”獨特”,”創新”,”前瞻”的特點。
原創:不抄襲,不模仿;獨特:有個性,不雷同;前瞻:策略遠見,形象領先;創新:承先啟後,破舊立新。
六忌格調低沉。城市形象講究穩重,但不意味著低沉。既然是一個有實力的城市,其形象就應表現出大氣勢,大氣度,大氛圍,使人看之震撼,聞之激動。

城市形象設計的程式

城市形象的設計程式是:
1、確立理念要素。在城市形象調查的基礎上,匯集各方面意見,確定城市理念的要素。
2、設計理念系統的語言文字。理念要素確定之後,就是語言文字的形象表達設計問題。要求準確、簡練,對人有親和力,使人易讀、易記,要有高尚的文化蘊涵。
3、確定視覺識別設計機構。組織設計方案徵稿活動,挑選應徵作品請專家評價,城市形象委員會最後審定,以此確定設計機構。商定有關設計要求。
4、進行視覺識別設計。由設計機構進行設計,城市形象委員會定期與設計單位溝通,提供幫助,了解進度情況,提出修改意見。
5、確定視覺識別設計樣稿。印刷,製作,通過城市形象委員會審定,確定視覺識別設計樣稿,設計機構進行城市形象手冊製作。
6、設計行為識別系統。根據理念識別內涵,組織專人進行設計,然後提交城市形象委員會討論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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