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早在公元前3000多年的兩河流域(今伊拉克)南部,就出現了。如今的城市國家如烏爾、烏魯克、拉格什等。據研究,在其他古文明地區(如愛琴海沿岸,南亞以及我國南方等)歷史上都曾有過類似城邦的組織。古希臘和古羅馬都有城邦的組織,polis即為希臘文的譯者。古希臘的城市國家,市民政治生活集中表現為民會,即實行直接的民主制,由市民組成的集會,通常在城市中心建立有巨大廣場,以備市民的政治、社交、交易使用,形成古代城市內部特有的地域結構。
在現代指以一個城市為主、此城市占據大部分面積的國家。此類國家主要是一些宗教類、文化類、旅遊類或金融類的袖珍之國,如梵蒂岡、新加坡、摩納哥、馬爾他、聖馬利諾、馬爾地夫等,雖然它們是小國,卻受到各國的尊重。
解釋
在工具書中的解釋
①城邦。又稱“古代城市國家”。以區別於中世紀的城市國家。
②中世紀歐洲的封建制共和國。11世紀時,由於商品交換的迅速發展,在歐洲封建社會逐漸形成一些工商業城市。經過反對封建領主的鬥爭,許多城市取得自治權。其中有的發展成為獨立的城市共和國,有自己的政權機構、稅收財政系統,可以單獨宣戰、媾和、鑄造貨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