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縣統計局

城口縣統計局,城口縣負責統計工作的政府機構。

城口縣統計局是城口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職能部門。基本任務是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和統計諮詢意見,實行統計監督,負責全縣統計工作的管理、協調、檢查和統計業務的組織實施。
縣統計局成立於1964年,2001年9月與計委合併,2002年1月獨立成政府組成部門。現有四科一室兩隊(辦公室、核算監測科、工業投資科、農經服務科、普查法規科、社會經濟調查隊、統計執法隊),核定編制22名(行政編制6名、參公事業編制8名、事業編制8名),現有在職人員15人,退休人員7人。
職能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管理協調全縣統計工作職能,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組織實施國家和市上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縣級統計調查制度、統計改革發展規劃。
(二)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查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承辦統計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依法對涉外調查事務、民間統計進行監督管理。
(三)管理和指導鄉鎮、街道、部門(行業)統計工作;協調政府綜合統計與部門統計之間的關係;依法對部門統計數據進行審核、評估;依法管理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加強全縣統計基層基礎工作。
(四)按照市統計局及縣委、縣政府的統一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縣情縣力普查方案,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有關普查、專項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
(五)按照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產出調查要求,核算全縣生產總值;蒐集、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有關資料。
(六)組織實施全縣一、二、三產業有關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能源資源等統計數據。
(七)建立有關統計數據質量審核、評估和監控制度並組織實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發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加強對全縣統計信息發布的規範管理,組織建立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八)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能源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警和統計監督;建立健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統計監測和評價體系,加強動態監測和決策諮詢服務;參與對鄉鎮、街道、部門的考核評價工作。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統計信息化建設規劃;建設和管理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綜合統計資料庫和數據中心;組織制定全縣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
(十)協助鄉鎮、街道、部門管理統計工作人員;促進全縣統計人員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資格考核、職務評聘、從業資格評定等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全縣統計科學研究和統計工作合作交流。
(十二)承擔應急救援相關職責。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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