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加•博登海默,1908年出生於德國柏林,在獲得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後於1933年移民美國,此後在華盛頓大學研習美國法律並於1937年獲得LL.B學位。從1951年開始擔任猶他大學和芝加哥大學法律教授,並於1975年成為法學榮譽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法哲學,並成為“統一法學”代表人物。
英文名
EdgarBodenheimer
主要論著
《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Jurisprudence:ThePhilosophyandMethodOftheLaw)《論正義》(TreatiseOnJustice)
《權力、法律和社會》(Power,LawandSociety)
《法哲學七十五年的進化》(Seventy-fiveYearsOfEvolutioninLegalPhilosophy)
《責任哲學》(PhilosophyofResponsibility)
《英美法律體系導論》(AnIntroductiontOtheAnglo-AmericanLegalSystem)
相關詞條
德國 | 法哲學 |
海德堡大學 | 華盛頓大學 |
LL.B學位 | 猶他大學 |
芝加哥大學 | “統一法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