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處理產業

垃圾處理產業是以垃圾為處理對象的事業體的集合。 垃圾處理產業的原材料和產品都可能帶有不同程度的公共物品屬性。 (1)政府在垃圾處理產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

垃圾處理產業定義
垃圾處理產業是以垃圾為處理對象的事業體的集合。這裡,垃圾是泛指,包括原生垃圾、分類垃圾和垃圾衍生品;所謂“以垃圾為處理對象”包含將垃圾作為直接處理對象(原材料)和間接處理對象兩重意思。垃圾處理產業涉及從“源頭”到“末端“全過程的垃圾的處理,涉及有用垃圾的加工處理和無用垃圾的處置,涉及垃圾衍生品的開發利用,不僅包括現有垃圾的處理,還包括源頭垃圾性質和產量的控制。
垃圾處理產業的產品
垃圾處理產業的產品主要有三大類:物質資源、環境資源和垃圾處理服務。物質資源的初生態就是未經處理或加工的回收物質,高級形態是二次原料(包括二次能源)。環境資源主要指自然、人文和生態環境的環境容量資源,垃圾處理產業通過對垃圾無害化、資源化和減量化處理減少了排入環境的污染物量,亦即減少了對環境容量的占用,為生產和消費持續發展提供了可能。垃圾處理服務由包括解決公眾投訴在內的管理和作業等一系列活動組成,垃圾處理產業通過提供垃圾處理服務帶給公眾良好環境的享受
從產業產品來看,垃圾處理產業既是物質生產領域的基礎產業或第二產業,也是與日常生活和物質生產領域密切相關的服務性產業或第三產業,日本1990年供水和垃圾處理產業的感應度係數和影響力係數分別0.6397和0.8132,感應度係數和影響力係數適中且兩者接近,說明垃圾處理產業既可歸入物質生產的基礎產業,也可歸入服務業。如果環境資源以環境權法明確下來並可增值,垃圾處理產業就是名副其實的服務產業,否則,垃圾處理產業僅以滿足社會公共需要而非以交換和增值為目的,便只能作為一種公益性服務事業。
垃圾處理產業的主要特點
垃圾處理產業的原材料和產品都可能帶有不同程度的公共物品屬性。那些“丟棄、無用”的垃圾純屬公共物品,那些“可回收、賣錢”的垃圾屬準公共物品,垃圾處理服務也帶有一定的公共物品屬性。公共物品的特性是在消費上是非競爭的,同時在技術上是非排他的,或者排他是不經濟的。這給垃圾處理產業烙上了一些典型特點:
(1)政府在垃圾處理產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
“公共物品”理論認為,準公共物品可以由私人部門參與生產,但實踐表明,政府必須對垃圾處理產業加強規劃、行政強制、激勵和監督等作用。已開發國家走過了一條“從私到公,再到公私合營”的曲折反覆道路。19世紀後期和20世紀初期,英美等已開發國家的城市政府希望以私人部門為主提供城市基礎設施服務,通過長期契約,把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與運營委託給私人公司,但不久,這種模式就出現了規模不經濟性、服務價格高、服務質量差等問題,不能滿足人們,尤其是經濟較落後地區人們,對基礎設施與服務的需求,並導致政治腐敗。為克服這些弊端,英美等國地方政府和公共部門承擔起了為社會提供基礎設施服務的絕大部分責任。然而,這種模式又很快暴露出了政府財政負擔過大和建設運營效率低下等新問題。於是,從20世紀80年代起,工業化國家開始走公私合營道路,倡導私人部門參與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簡稱PFI),建立起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合營的夥伴關係(簡稱新PPP模式),打破了基礎設施服務要么由私人部門壟斷要么由公共部門壟斷的格局,政府加強了統籌規劃、戰略環評、經濟激勵、法律法規約束和監督管理力度,促進了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協調發展。
(2)多種供給方式並存的多元模式長期存在
公共物品供給不足和效益低下是垃圾處理行業需要解決的兩大問題。政府通過產權界定和價格機制等手段,將原來由政府和公共部門承擔的公有公益供給方式,轉化為私有私益、私有公益、公有私益和公有公益等多種方式並存的多元化模式,供給主體隨之由公共部門轉化為公共部門、私有部門和公私合營。實物性垃圾衍生品和專利、設計、諮詢等技術服務是私有物品,具有競爭性和排他性,可以完全私有化和市場化,按照私有私益模式供給。企業投資建設的處理設施及配套建設的公益設施等產權私有,但其消費對象是公眾或局部群體,具有私有公益特性。私有公益這類公共物品的供給具有產權明晰、利益動機強烈和市場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都比較高等特點,能夠實現相對滿意的消費權益,這類公共物品的供給中即使又較重比例的公有主體投資,仍然具有相對的競爭優勢。土地、水源、環境資源、已封場的填埋場及政府投資建設的處理設施等產權屬於公有,但其使用權、收益權和所有權可以分離,其消費可以具有排他性,形成公有私益方式;這種供給方式具有成本高、逐利動機強烈,公共物品損耗和貶值較快等缺點。至於歷史遺留下來的公有公益供給方式和其影子在相當常時期內仍會存在,這種供給方式存在投入產出不對稱、成本與效益不相稱問題,在有限公共資源、過高社會期望、過重社會責任和供給主體不完善決策等約束下,容易陷入供給範圍有限、投入不足和效益低下怪圈,同時因消費具有不排他性,容易出現“搭便車”現象。
參考資料
熊孟清,隋軍,徐建韻,范壽禮.垃圾處理產業的基本範疇[J].環境與可持續發展,2009(6):47-50
熊孟清,隋軍.政府在垃圾處理產業中的作用[J].中國城市環境衛生,200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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