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方法
“放籠”有兩種方法,大的一頭固定好,另一頭放船上慢慢向外移,注意放籠不能放的太緊,如果放太緊,到時一個魚蝦也捕不到。另一種小的頭部紮上結實的繩子,站在水邊直接拋入水中後把繩子綁在岸邊的固定物上。這種又稱甩籠。
一般一次投入水中大量的地籠,這裡有個細結一定要注意,兩邊的出口袋一定要找個竹子插水水中,固定在比水位高的地方(這一做法是為了讓漁蝦可以呼吸增氧不容量死亡)。次日清晨直接“到袋”兩頭的出口,不需要全部撈出,那種非常費事,如果是甩籠直接提出水就行。
適用地域
地籠多適用於養殖場、個人漁塘、水庫淺水區,小溪流或者湖泊等水流較緩的水域。
相關規定
由於地籠網目過小,不利於漁業資源的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四章第三十條以及第五章第三十八條的規定, 地籠在多地的漁業管理條例中已被列為 禁用漁具。
但在我地主產區,我們主要針對養殖場和漁塘來提高捕撈效果。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