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地理學性質的透視》總結了地理學思想史和地理學方法的新思想,闡述地理學的邏輯概念,全書共分12章,論述了10個問題,主要內容歸納如下:
一、地理學是關於“地區差異的科學”
假如地球上任何地區的因素組合——氣候、地貌、土壤、人口、作物、農莊、城市等等的特定情況—一幾乎和其它地區相同,地理學將只限於決定這些不同因素的相互關聯性,所產生的綜合體將在世界重複出現而並無差異。
然而,在人類發展的很早階段,就發現這個世界上,地方與地方之間有著很大的差異。人類對視野以外的世界(這個世界與本國具有不同程度的差異)的普遍好奇心是所有地理學的基礎。地球上所有地區相互差異的事實,又導致了對不同地區呈現相似情況的特殊興趣。進一步檢查之後,會發現它們永不會真正相似。然而不同地區相似之處並不比差異之處次要一些。
相似”並不是“差異”的對立面,而只是忽視次要的差異,將主要的差異予以強調的概括。有些學者為了避免誤解,時常說“差異性和相似性”,而沒有認識到這種提法是重複的;亦很有可能,“差異性”這個名詞的重複套用,易於強調對“對立性”的尋求。所以“變異性”這個名詞似較為妥當。
在任何一種科學中,對現象的研究肯定包括其關聯性在內。天文學、經濟學、地質學或動物學的學者為他們自己的科學下定義時,並沒有提到“關聯性”或“定律”,顯然認為這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可以簡單地說,地理學的目的是提供對地球表面上變異特性正確的、有規則的和合理的描述及解釋。
二、“地球表面意味著什麼?”
把地理學研究的範圍限於地球外殼,這是頗為新近的事。自從李希霍芬所作的經典演說之後,地理工作者很少對地理學研究範圍限於地殼外殼發生過疑問。作為一名地質學家,李希霍芬起初把“地球表面”這個術語看作岩石圈的外殼,它是地理學研究的核心。其它現象只是附加的。其後,他把直接研究的對象擴大到實際地面的上、下層,而仍用“地球表面”這個術語。
赫脫納在1903年說:“我們所關心的是一層具有一定厚度的外殼,固體、液體、氣體以及有機體等因子在其中相互關聯。”赫脫綱用來闡述這個概念的術語(“地殼外層”或“地球外層”)並沒有被接受以代替傳統的“地球表面”。
同樣,李戴爾在1833年著名的講稿上用同一個術語,稱地理學是“地球外殼的充滿空間”的研究。他並進一步強調地理學的研究開始於地球表面,其後隨著每一個新觀察工具的套用,就向下加深一些,向上提高一些。
正像康德和利曼所建議的,闡述地理學研究範圍最簡捷的提法是單純“世界”一詞,而不企求更明確的定義。作為一個更具有技術性意義的術語,“地球外殼”最接近事實。但是,“地球表面”這個術語在文獻中已是根深蒂固,並且差強人意。把一個“外殼”當作一個“表面”,在語言學上是一個歪曲,但在數量上這個歪曲是微小的,因為學者所研究的地球外殼的厚度僅為其圓周的千分之一左右。
三,研究複雜現象的統一是地理學的特點嗎?
地理工作者所研究的現象是極其多樣化的。在人們所生活的世界。這種複雜性存在於統一性之中,它們因地區而異,並組成了世界的現實。把那個現實劃分為若干獨立的科學,可以提供對這些統一體的若干不同部分的解釋。但它不能為地區的整個統一體提供綜合描述或解釋。整個現實在那裡等待研究,地理學恰恰就是經常被召喚去研究那個現實的。
地球表面由巨大複雜的無機質、生物和社會現象所統一組成,並在重要的相互關聯上各地變異。它是一個獨特的研究對象。所以。認識地球表面這個地理學目的。可能比任何其它科學遠較複雜。
四、地理學上的“重要性需如何衡量?
在選擇地區變異特性的比較重要組成要素時,應該採用什麼衡量標準。
地理學與所有科學一樣.以人類為中心。作為地理學研究主題的世界——甚至在那些無人之區——應該理解為人的世界。地理工作者不論分析地球表面上的什麼要素,都不可避免地以它們對人類的重要性來衡量。
以人的志趣作為地理學的重要性之衡量標尺,當然並不是提供一個單一的獨一的指標。任何自然或人文現象在地理學中的重要性,其範圍和程度取決於它與同一地方的其他現象之相互關聯性(或它與其他地方的現象的相互聯繫性)所引起的那些現象的地區差異性,以及整個的地區變異性(按人類的重要性來衡量)。這種相互關聯性不一定是人文要素與自然要素之間的引起自然植被差異的氣候差異,比那些並不引起的自然植被差異的氣候差異來,對人類而論更顯得重要。研究地球,並不作為與人類有關的某物,因而不僅限於它與人類相關的方式,而是本身作為一個目的。但是對那個目的範圍以及所包含現象的選擇,取決於人們對那個目的的基本興趣。
因此可以進一步修正說:地理學是描述和解釋作為人類世界的地球各地方之間變異特性的科學。
五,必須區分人文因素和自然因素嗎?
假使地理學的作用是在分析多種因素之間的所有相互關聯性,而相互關聯性之總和組成了任何地區的存在現實,那么,如果堅持區分人文因素和非人文因素,就會給研究工作的進展帶來許多困難。
人們通常想像為“自然的”特徵,實際上是由自然和人類共同形成的。同樣,通常認為是人文起源的特徵,可能發現是某一歷史時期人文和自然因素互動作用的產物。
在人文地理中,人文要素經常被看作結果,而自然要素被看作成因的假設,於是產生了一種非同小可的實際惡果,使若干人文要素被看作是地區的成因而沒有得到認識,雖則作為結果它們是得到了詳盡的考慮。
在研究地區相互關聯的多種要素時,注意力如果集中於區分自然和人文因素,學者們便易於忽視人文因素,特別是不可見的因素,而在特定情況下,它們可能倒是主要因素。
對組成地區整個特性的多種現象及其組成因子的相互關聯方式和程度時,儘量進行探討,就可望得到較好的了解。在描述和分析個別現象和因子時,可以自由地套用任何在實踐上對研究它們相互關聯性具有重要意義的分類法,而不必管人文起源和自然起源的那個抽象區分。
六、地理學按部門領域的區分——自然地理學和人文地理學的二元論
將人文地理學和自然地理學分別開來的想法顯然是荒唐的。
人們在陸地、水體甚至天空中所觀察到的,肯定是在不同程度上包括許多人文的和非人文因子在內的相互作用之結果。而大部分人文地理學者脫離了自然要素,從而喪失了科學的立足點。人是屬於地球的。人類的每一項物質成就,無論是一間房屋,一個農莊還是一座城市,都代表自然和文化因素的綜合。
地理學所分析研究的,是那些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產生變異的統一體。最有效的組織方式是將那些最常見的相互關聯的現象集合在一起。重要的問題是。這個系統是否在最少重複的情況下逐步提供更大的統一性。
七、地理學中的時間
要想正確了解時間在地理學中的作用,關鍵是要認識到,地理學經常關注的並不是去研究現象的本身,也不是它們在地球上的各自變異,而是現象之間相互關聯的地區變異,從而接近相互關聯現象的整個統一體,後者又形成了作為人類之家的地球的變異特性。
在現有相互關聯性及其變化速率的原始描述中。需要一定長短的時間。在研究一個地區這樣一系列的地理情況時,可以增補一個地區特性的變化記錄。對這種統一體變化的歷史研究,只要把注意力集中在地區的特性(它由於某種過程而發生變化)上,就是地理學研究,而非歷史學研究,因為歷史研究的溉趣只在於過程的本身。
八、地理學是否可分為“系統的”和“區域的”地理學?
在任何地理學研究中,有必要在某種程度上互動地套用兩種不同的分析方法——統一體的分片分析和地區的分段分析。地理研究並不分裂為兩半,而是作一個遞變的連續體,一端為最初級統一體的部門研究,另一端則為最完全統一體的區域研究。
兩種探討方法都套用區域方法,即把所研究的整個地區劃分為分段,每一分段在性質上或在連貫一致的組織上(或兩者都有)具有最大程度的同一性。無論當時用的是部門的還是區域的方法,人們可以最有效地利用區域的不同概念。
九、地理學試圖建立科學法則還是描述個別事例?
在當前地理工作者的思想之中,最令人困惑的問題似乎是,地理學是否像其他科學能夠發展“原理、法則和一般真理的知識”,從而進入科學之林,還是它的作用僅在於描述無限數的、獨一的地區?
地理學是這樣一門領域,它的主題包括了最具複雜性的現象,同時又比大部分其他領域更關心個別事例的研究——關於世界的無數地方以及世界本身的獨一事例。由於這兩個原因,地理學發展和套用科學法則的能力較差,然而它和每一個其他領域一樣,儘可能地發展科學法則。
地理學既然同時需要一般研究和個別事例研究,那么,企圖衡量兩個研究類型的相對份量,其意義就不大了。人們可以強調發展一般研究的需要,將它作為更高深的一般研究和個別事例研究的必要手段,但這並不削減後者作為達到地理學最終目的(即對人們所生活的世界之知識和了解)之基本方法的重要性。
地理學試圖;(1)在觀測者儘可能獨立的實驗觀測基礎上,用最大正確性和肯定性來描述現象;(2)在這個基礎上,儘可能用一般概念對現象加以分類;(3)合理思考這樣取得的事實,並通過分析和綜合的邏輯過程(包括儘可能建立和套用一般原理或一般關聯性法則),達到對現象的特殊相互關聯性之最大理解;(4)把這些發現排列成有次序的系統,從而將已知的直接引導至未知的邊緣。
十、地理學在科學分類中的地位
赫脫納在1905年闡述他關於地理學在科學中的地位的假設時,並沒有為地理學的性質和範圍提出新的定義,他堅持十年前在《地理雜誌》上發表的意見:“地理學研究地球表面差異性”或者“按照總體特性來研究地球表面的不同地區。”鑒於極其多種多樣的巨大數目的事實組成了地理學研究的資料,“許多人曾懷疑把它們組成一門科學的可能性和適宜性。”但是,“如果人們分別檢查一下各門科學分支,可以發現許多分支的獨一特性取決子所研究的資料,但並非所有的分支都如此,其中有些分支的同一性基於研究方法。地理學就屬於後一類.正如歷史學和歷史地質學分別研究各時期人類發展和地球演變的性質一樣,地理學也是從研究地區差異性著手的。”
作品目錄
美國地理工作者協會聲明 | 第六章 我們必須區分文因素和自然因素嗎 |
編者的話 | 第七章 地理學按部們領域地區分——自然地理學和人文地理學的二元論 |
編審委員會序言 | 第八章 地理學中的時間問和發生 |
第一章 前言——需要和目的 | 第九章 地理學是否可分為“系統的”和“區域的”地理學 |
第二章 “地理學是地區差異的研究”意味著什麼 | 第十章 地理學企圖建立科學示則還是描述個別事例 |
第三章 “地理表面”意味著什麼 | 第十一章 地理學在科學分類中的地位 |
第四章 研究複雜現象的統一是地理學的特點嗎 | 第十二章 後語 |
第五章 地理學上的“重要性”如何衡量 |
創作背景
哈特向1939年寫出經典著作《地理學的性質》一書,明確提出地理學的對象是研究地域分異。為答辯該論著,他又花了近20年時間,於1959年出版了另一本著作《地理學性質的透視》,系統闡述了他的論點。
作品思想
1959年出版的《地理學性質的透視》對10個地理學重要問題進行了精悍的論述,涉及了整個資本主義世界主要地理學理論著作。該書認為地理學是研究地區差異的科學,沒有必要區分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系統地理學和區域地理學,它又比其它科學更著重於個別事例的闡述等。
作品影響
《地理學性質的透視》被廣泛視為權威性著作。 該書被公認為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地理學思想的主要奠基人基本觀點的權威論述,曾左右了一代人的地理學思想。
作者簡介
哈特向,美國地理學家。1920年獲普林斯頓大學理學學士學位,1924年獲芝加哥大學哲學博士學位。1924~1940年執教於明尼蘇達大學。1940年到威斯康星大學任副教授,1941年任教授,在威斯康星大學執教到1970年。他對地理學的基本理論問題研究有重大貢獻,繼承了傳統地理學的區域觀點,總結了德國赫特納及美國索爾的理論,成為區域地理學理論的繼承者。20世紀20~30年代研究了農業區域、運輸和城市的發展、氣候與工業區位、美國的種族分布及有關政治地理問題。1926年發表的關於地理學中位置因素對製造業影響的論文,指出與原料來源、市場、勞動力有關的位置要比與地形、水系、土壤和氣候有關的位置更為重要。